每日经济新闻

    冯海宁:“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是一剂良药

    2011-07-01 01:33
    冯海宁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月29日下午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如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

        全国人大涉及食品安全的这组报道传递出不少重要信息: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已初步建立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正在编制未来五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建议加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督,尤其是鼓励新闻媒体监督;要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衔接问题;建议加大对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

        在以上信息中,既有对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的披露,也有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这充分说明我们的立法监督机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让人印象尤其深刻的建议有三条:一是建议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二是鼓励媒体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考核。我以为,这三条建议的提出,充分说明监督机关对食品顽疾的诊断是准确的,开出的药方也是合理的,不仅仅是在治标,而且还在治本,值得有关方面倾听、采纳。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治理效果始终不太理想。即便是在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问题食品照样上市,仅公安部公布的2010年十大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就让人触目惊心;2011年刚刚过去一半时间,就发生了瘦肉精、毒韭菜、染色馒头、毒豆芽、墨汁粉条等食品事件。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给人的印象是,经过严厉治理,不但不见减少,而且似乎是越治越多。原因之一就在于食品安全没有纳入到  “国家安全”,没有提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没有跟上食品工业发展和问题食品发生的步伐,自然而然对地方政府缺少约束力,对问题企业缺乏威慑力。

        一旦把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仅有《食品安全法》是不够的,还需要制定《食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犯罪。在执法层面上,就不再仅仅是质检、卫生等部门来执法,公安、司法机关要更多的介入食品安全事件。无疑,这样才能对食品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大大加强,才能维护全国人大新提出的“食品安全权”。

        更为重要的是,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意味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战略;食品标准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而不是以行业利益、企业利益为重。不久前,牛奶行业标准的争论中,有一种声音就是明显在维护行业利益、奶农利益。当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为行业利益、企业利益说话的某些人就该闭嘴了。

        同样,鼓励新闻媒体监督也是治理问题食品不可缺少的良药。如果封杀记者,让媒体顾虑重重,将很难及时揭露食品安全事件。此外,鼓励媒体监督的目的还在于鞭策相关部门自觉公开食品安全信息,为媒体监督提供方便。

        而且,全国人大建议加大对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也击中了问题要害。据悉,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已经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但所占的比重有多大,公众却不得而知。笔者建议,食品安全考核所占比重理应最大,因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然,在加大政绩考核比重之外,更要“刑上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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