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时,首次披露了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时,首次披露了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
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2.25%;如果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则为70.45%。
“总体看,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尘肇说。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数有多少风险有多大长期以来一直为国内外社会广泛关注,相关猜测、争论屡见不鲜。
为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底数,今年上半年,审计署组织了4万多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及所属392个市本级、2779个县级地方政府进行了审计,只有云南省盈江县因地震未纳入审计。
这是中国首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普查。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109.51亿元,占62.62%;负担保责任的23369.74亿元,占21.80%;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16695.66亿元,占15.58%。
此前,审计部门曾对此进行过一次局部摸底,调查了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上述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79万亿元。
“一段时期来,有人总担心中国经济会‘硬着陆’,会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性债务泛溢。这次审计理清了这本账,在相当程度上打消了这种顾虑。”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专栏)说,“尽管局部风险还是有的,但并没有严重到外界猜测的那种程度。”
审计发现,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最早发生在1979年,到1996年包括计划单列市在内的全国所有省级政府、90.05%的市级政府和86.54%的县级政府都举借了债务。截至2010年底,全国只有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形成原因十分复杂。”李扬认为,最突出的是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花钱的地方太多,而又严重缺乏资金。此外,在地方政府债务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应对危机的宏观调控措施密切相关。
从审计情况看,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投入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13753.12亿元,投入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工业等领域4016.02亿元,用于交通运输、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土地收储、能源建设69675.72亿元。
此外,在应对1998年和2008年的亚洲、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央通过发行国债并转贷地方政府、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也筹集了大量资金。
“债务资金的使用在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此形成的大量优质资产,将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后劲。”中国审计学会副秘书长刘力云说。
这次审计也发现,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
“债务总量虽然现在没有超过安全线,或者说尚处在安全区的情况之下,但局部风险一旦因某些事件触发,代价也将是高昂的。”中国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国家应根据此次审计结果尽快对风险进行评估,优先解决那些风险度较高的债务。
陈尘肇表示,审计署已向中央提出以下建议: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处理存量债务;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公司的清理规范,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也表示,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应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