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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公示12家未明码标价房企 保利将被罚50万

    每经网 2011-06-26 12:36

      每经网北京6月26日电(每经记者 张敏)  24日,国家发改委公示违反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检查,共12家企业违反规定,其中不乏保利、金地、中海、金隅等知名房企。

      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保利花园2期项目的部分已售房源明确标示已售状态,同时标示的价格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对消费者有明显的误导性,依法拟处以50万元罚款。

      这是保利地产在发改委的明码标价检查中第二次“上榜”。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曾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其中,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西山林语”项目共14栋楼,仅1号楼、3号楼可享受平均每平方米3000元的优惠折扣,但未在价格公示牌上标示。

      此外,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自在城”项目,在售的5套房源未在售楼处明码标价,依法拟处以2.5万元的罚款。

      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中海紫藤苑”项目、金隅(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隅观澜时代”项目,分别有122套、67套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依法拟处以36.6万元、20.1万元的罚款。

      针对检查出的12个案件,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已依照法定程序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合计拟处以363.5万元的罚款。

      据悉,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实施,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派人赴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八个城市, 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50多个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发改委称,对于查出的问题,有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正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误导性标价、虚构原价等构成价格欺诈的,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对于在售房源未明码标价的,按照未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00元的罚款;对于已售房源标价不符合规定等的,按照已售房源套数每套处以3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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