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将对今年以来土地市场成交的地块进行全面清理,以监测土地市场的异常交易地块,预防地价特别是居住用地价格反弹。这一工作最初涉及北京、上海等105个重点城市,重要一二线城市及许多土地市场活跃三线城市也包括在内。国土资源部30日披露,为建立健全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全国县级以上城市要对2011年以来成交的地块进行清理,所有异常交易地块均须在6月30日以前上报补报。(中新网 5月31日)
对县级以上的所有城市,实行“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不但意味着,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监督再度升级,监管覆盖面的大幅度扩张,而且也凸现出抑制地价已成为成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大方向。
实际上,早在去年“国十条”中就明确了,对于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要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去年年底,《国土部关于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通知》规定,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又郑重提出,优质地块出让之前,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异常,特别是异常高价地。如今,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又扩充到三四线县级城市。
尽管自去年12月以来,全国溢价率超过50%的地块相当多,但是,各地上报热情并不高,半年多总共上报“交易异常”地块90宗,其中今年4月份仅上报8宗地块。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对于各地上报来的“交易异常”地块的处理,国土部官员声称,如果发现出让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的地方,会要求地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可以预见的是,一报了之,并且没有任何处罚的公共政策,不仅会让这项制度沦为一纸空文,而且也会更加纵容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
要避免“异常地块”交易一报了之的尴尬和无奈,我想,一方面要对隐瞒不报者制定出严厉的措施,与此同时,对上报的“异常交易”地块,及时启动问责机制,惟有问责给力,才能让土地违法变成“官怕”,具体点讲,除认真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坚决予以刑法问责,以改变土地执法中“以罚代刑”、“以纪代刑”的旧弊。
当然,除了对官员的积极问责外,更重要的还要采取治本之策。比如,切断依附于土地财政上的各种利益链;大力提倡集约化用地,尽量减少用地规模和数量;严格执行出土地审批和监管制度,尤其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尽可能地避免过度占用耕地。只有在一系列组合拳之下,土地违法现象才会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