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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上调最低工资 广州1300元全国最高

    每经网 2011-01-19 17:27

      (每经记者 李亚蝉 发自广州)继今年北京、江苏等四省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广东省1月19日终于宣布将上调该省最低工资标准,各省市平均上调幅度18.6%.

      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日宣布,广东省今年3月前日起将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介绍,新的方案将原来的5个标准类别减少为4个。其中广州作为第一类,最低工资提高18.2%,增加200元至1300元,为目前全国最高。

      此外,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作为第二类标准执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80元至1100元,调幅19.6%;第三类标准执行城市为汕头、惠州、江门,上调140元至950元,提高17.3%;第四类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执行城市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较之前的标准增加了140元,提高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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