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限售股转让避税路遭截断 9种情形须征收个税

    2010-12-01 01:23

    出台这一细则,是为了应对本月开始的解禁高峰,其中就有不少个人限售股,如创业板中部分股票的解禁。

    每经记者  刘明涛

            去年底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或许只是个“开胃菜”,当时仅仅明确了转让限售股所得税的征收和计算方法,而对到底有哪些限售股在其范围内,并没有详细阐述,不过,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这一问题终于等到完善。

            该通知明确指出,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在去年底基础上,此通知还延伸了限售股的定义。

            补充通知明确了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个人持有的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到主板市场  (或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限售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个人持有的原被合并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合并方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分立中,个人持有的被分立方公司限售股所转换的分立后公司股份、以及其他限售股都属于限售股范畴。

            大同证券吴伟认为,出台这一细则,是为了应对本月开始的解禁高峰,其中就有不少个人限售股,如创业板中部分股票的解禁。出台这项措施,可以增加股东的操作成本,减少减持数量。从中长期来说,对稳定股价是有益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深圳私募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出台这一细则,就是为了堵住股东减持限售股避税路。去年底出台征收所得税政策,但没有具体规定必须缴税的范围,因此很多大小非、大小限想了很多方法避税或者是减少缴税额,比如提前找有返税奖励的营业部进行减持、通过换购ETF避税等等。

            有业内人士更是直接指出,这一细则的出台其实就是规范减持,并且很大程度上是针对通过限售股换购ETF减持这一避税方式,毕竟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两种减持方法就是在大宗交易市场减持和换购ETF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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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种情形应征收个税

            此次补充通知显示,具有以下情形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ETF份额;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典型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此次补充通知规定的必须征收个人所得税的9种情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找到两大典型案例,详细解剖限售股减持避税的玄机。

    案例一:

    中国平安小非借道减持之疑

            通过ETF曲线减持,总成本小于1%,远低于直接抛售解禁股被征收20%所得税。

            在规定出台之前,通过换购ETF减持,一直是大小非的避税方法之一。今年3月1日,中国平安三家股东持有共计近8.6亿股限售股解禁,其中深圳新豪时和深圳市景傲实业分别持有中国平安约3.9亿和3.3亿股限售A股,两公司均表示将在未来五年内逐步减持。

            然而在解禁后,不论在大宗交易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没有出现任何异常,大宗交易没有成交记录,二级市场也没有放量迹象。令人不解的是,在当时大盘蓝筹股并未启动的情况下,上证50ETF却出现近五个月来最大的净申购,当周6.13亿份的净申购额刷新2009年9月份以来的新高。

            当时东吴证券分析师就曾指出,目前的规定只对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卖出股票的股东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为了避税完全可以用待套现的上证50成分股加上一篮子股票组合申购上证50ETF,然后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即可卖出解禁的ETF成分股。

            该券商研究员秦斌也称,以中国平安为例,只要按照上证50ETF的申购清单买入除中国平安之外的股票组合,然后加入手中的中国平安股票,配组上证50ETF的申购清单,向华夏基金申购上证50ETF,然后卖出上证50ETF,即可完成减持。

            这样的减持方法的确有效。从成本来看,通过上证50ETF曲线减持,交易成本将大幅降低。即使券商佣金取最高0.3%,总成本也小于1%,这远低于二级市场上直接抛售解禁股被征收20%所得税。对于借道ETF的减持路径,李大霄也曾表示,小非利用ETF解禁的途径虽然有点复杂,但是相对于缴纳高额的个税而言,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利用ETF来套现。

            据统计显示,目前沪深9只ETF基金合计牵涉近百家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合计持有市值在1000亿元以上,如果他们所持限售股都通过换购ETF实现避税,那么该缴纳的上百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将全部流失。

    案例二:

    大宗交易减持变招

            某只股票解禁后,在大宗交易市场成交价格折价率极高,为的就是接盘方在次日能够顺利出货,而卖出方能快速减持。

            9类情形中的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更多的是针对大宗交易平台减持。记者了解到,目前有很多投资公司都在做大宗交易,一般有限售股即将解禁的股东,会提前跟这些公司接洽,双方约定好时间以及价格,协议转让股权,因此很多时候,在某只股票解禁后,在大宗交易市场会频繁看到这只股票的买卖记录,且成交价格折价率极高,为的就是接盘方在第二个交易日能够顺利出货,而卖出方能快速卖出股份,达到减持目的。

            不过,在大宗交易市场减持,始终要缴纳所得税,因此最近又出现了另一种避税方式。

            众所周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规定,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上述税金中,中央财政只获得60%,而地方财政获得40%。因此不少地方政府为了从大小非减持中获利,提出了限售股个税优惠政策。

            以江西鹰潭市为例,该政府出台了《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并同时引进了江西大禾投资有限公司等投资公司,以方便承接在鹰潭市转让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这一办法为其招来大量的大小非以及大小限减持,据数据显示,今年初至11月24日,鹰潭市两大营业部共计发生138笔大宗交易减持,涉及总成交金额超过34亿元。

            虽然此次补充规定明确了9类缴税情形,但对上述情况还未完全规范,随着存量限售股越来越多,减持行为会越发频繁,对于限售股减持缴税的规定或许还将进一步完善,而这也将利好股市长期发展,减缓大小非、大小限的减持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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