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树胶假冒蜂胶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律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召回等措施
每经网11月25日快讯(每经记者 陈时俊 发自上海)11月25日晚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加强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就近期媒体广泛关注的不法蜂胶生产厂商以树胶冒充食用蜂胶一事作出紧急回应。
根据该《紧急通知》中内容的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等有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蜂胶原料采购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同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树胶假冒蜂胶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律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召回等措施。最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强蜂胶原料管理,不得采购树胶假冒蜂胶,应当严把进货关,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和供应商档案,保证原料采购可溯源,确保原料质量”。
此外,该《紧急通知》还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据了解,除了国家食药监局的紧急处理“树胶丑闻”,中国蜂产品协会也于11月24日发布了一则《关于严防掺杂使假和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的通知》,要求“严防掺杂使假;提高认识,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加强自查自纠;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企业自律,抵制恶性竞争;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食药监办许[2010]131号 |
2010年11月24日 发布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有关媒体报道少数生产企业存在使用假冒蜂胶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为加强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等有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含蜂胶原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蜂胶原料采购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树胶假冒蜂胶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律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销售,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召回等措施。 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强蜂胶原料管理,不得采购树胶假冒蜂胶,应当严把进货关,建立原料采购记录和供应商档案,保证原料采购可溯源,确保原料质量。 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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