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9月29日报道 陕西省泾阳县公安局某副局长夫人——这应该是李春最为显赫的社会身份。除此而外,她被证实是街道清洁工人,同时是一家街边美容门店的老板。 但显然,这3个身份都与李春的真实面目毫不搭边:过去几年中,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以并不富裕的西部城市咸阳为阵地,以子虚乌有的期货交易为幌子,创建出一个交易规模约30亿元的地下金融王国。 与咸阳市2009年度地方财政收入31亿元作比,这意味着,李春控制的地下金融规模已足以和市政府的年财政实力分庭抗礼。 眼下更为迫切的问题是,李春虽受到刑事调查并于日前被批捕,有人向记者反映,由她倒台所可能牵出的官商黑金内幕,或正面临被遮蔽的危险。 1人14个账户30亿元资金进出 尽管从2010年夏天开始,就陆续有网帖传言李春犯案,但咸阳市井坊间绝大多数市民仍然不知道李春,即便是本刊记者日前到访的许多涉事单位,一般职员层面也绝少听说李春。在本刊记者走访的咸阳市公安局、主办该案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涉事的交通警察支队、网安支队等多个部门中,悉数以不受访应对。 “李春走的是高端路线,”9月12日,一位知情者告诉本刊记者,在咸阳,能进入李春圈内的人非富即贵,“以他们的身份,哪怕就是受骗了,也不可能闹得满城风雨,这对他们自己不利,因为有些钱的来源可能就有问题。” 事实上,据本刊记者所掌握的案情,直到李春被银行反洗钱组织盯上,在她所使用的账户被全部封停之前,其所操控的全盘业务都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既没有出现资金断裂迹象,也没有任何客户方面的毁灭性亏空发生。 这也许是李春案得以保密的另一重原因。这同时也意味着,李春案可能是一个利益受损方缺位的特殊案件,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存在真正的“苦主”。所以,李春案又因此产生了另一种特征,即这样一起地方大案的查处,既非公安部门主动出击,也并非受害者举报牵出。 9月13日,一位直接参与李春案件初始调查的公安人员私下向《望东方周刊》透露,最先发现李春地下金融冰山一角的,是咸阳市一家商业银行机构。这家银行在2010年初某一天,发现李春个人账户频现可疑交易,由此触发银行业反洗钱系统的启动。 商业银行立即将监控的数据上报给肩负“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的中国人民银行咸阳中心支行,“支行那边又报到他们的西安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直接安排了对李春个人账户的全面排查。” 这实际是一次升级到区域银行业层面的整体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了中、农、工、交、建及各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咸阳全部12家银行机构。而最后汇总在一起的数据,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李春一共开了14个个人账户,在这些账户中,仅每笔10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就达到2000多笔,总的资金量达到约30个亿。” 另一个情况是,就在李春账户受到监控期间,还不断有“客户”将大笔资金划入。 银行方面获得这些数据后,即刻向陕西省公安厅专题汇报,“陕西省公安厅接报后,批示咸阳市公安局对李春立案侦查,并限期一个月破案。”据上述办案人员讲,咸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于4月8日立案,经过10余天调查后,就迅速将李春刑事拘留。 警察金主巨资入套 有人说,也许是过于低调“害”了李春。当银行方面全面展开账户调查之初,所有调查人员还都不知道这位咸阳隐身巨富的真实身份,对于其公安局副局长夫人身份也不知情。之后,银行对李春的调查竟然发现,她曾身为一名清洁工人,并由街办给她开立了工资账户。此外,警方进一步查出,李春开过一家小型美容门店。 本刊记者日前通过咸阳市工商局查到的资料显示,李春所开的美容门店总资本10万元,她个人出资7万元,在其注册地址“咸阳中华小区北门东”一带寻找,现在已没有这家门店,沿线受访商家也称没有这家门店的任何印象。 于是,很多人都会好奇:李春是干什么的?而这种好奇感,在这件“苦主”缺乏的特殊案件里,或许正是推动立案侦查的原始动力之一。 查出的结果,似乎让人大跌眼镜。“在对李春的客户进行调查时,发现许多人手里都拿着李春出具的期货单据,让人哭笑不得,原来李春搞了个子虚乌有的期货骗局。”一位熟悉案情进展的警方内部人士于9月13日在西安约见本刊记者时透露,这些年来,李春正是以炒期货为由头,从大批客户中吸纳了巨额资金,但这些资金到了李春手里后,并没有投入到真正的期货交易市场,而是聚在李春手里循环腾挪,“形成一个由钱到钱的地下钱局。” 9月15日,本刊记者前往咸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刘玉田在被追问到公安厅限期破案案件为何迟迟没有调查结果时说,案件始终在推进,李春已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批捕,只是具体涉案金额还要经过司法审计才能最终定性。 据本刊记者了解,李春主要是通过14个个人账户和美容店企业账户进行资金往来融通,这些交易信息显示,其客户中,除了远在山东的国内著名煤矿企业,陕西的一些地产商,还有咸阳市一些警察金主。 “交警支队的投资者比较集中,几名警察投到李春那儿的钱加在一起,据说有1000多万,其中一位科室负责人,一个人就投了500万元。”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位内部人士向本刊记者描述,在李春案发以后这段时间,这些投钱给李春的同事们,整天看着像丢了魂一样,“可怜得很。” 因为涉及个人民事行为,本刊记者日前多次进入交警支队办公楼走访投资李春的警察客户。17日,一位科室主任在办公室被问及此事时,当面竟眼睛湿润,他感慨自己干了20多年警察,尤其做办公室工作以来,一直谨小慎微未出纰露,却惟独在这件事情上,十分后悔。 跟大多数受访者一样,这位主任也回绝就自己实际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做出说明,仅表示,经侦支队日前已经催过他了,“说其他人都已经(调查)结束了,我们队里只剩我这几个了,让我抽时间过去(接受调查)。” 临到采访结束,这位主任又颇有深意地说,总有那么一天,他会主动联系本刊记者,把自己一步一步介入进去的全过程讲出来,“我保证和我在经侦支队讲的情况不错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