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通知》强调,今年中秋、国庆相隔较近,假期长,是居民消费和出行高峰,群众对金融服务需求旺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筹安排,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银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确保节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要加强各营业网点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节日期间网点营业时间,保证足够数量和服务覆盖半径的网点营业。休业网点要提前发布公告,明确标注附近开门营业网点的交通图、服务时间、服务业务种类等信息。
二是要提高电子银行服务水平,保证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服务渠道畅通,为消费者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同时,要做好风险监控、安全保卫、咨询和投诉工作,增强信息科技系统抗攻击、防病毒能力,保障电子银行业务顺利运行。
三是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投诉接待工作。做到投诉有人接待、问题有人处理,严禁出现不接待或在接待中敷衍、乱许愿现象,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把工作做好,按有关要求尽快解决金融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
四是要制定节日期间金融服务异常情况特别是针对停电、自助设备故障、系统故障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岗位、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认真做好防盗、防抢、防洪、防火等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确保财产和人员安全。
银监会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认真做好政务值班,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安排好金融服务工作,特别是要继续做好青海地震灾区、甘肃泥石流灾区及世博会的金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