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山东闲置土地抵押贷款调查:闲置土地再抵押贷款来源去向疑云重重

    2010-08-20 03:07

    每经记者  李静瑕  发自北京

            8月19日上午,在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上,披露了6宗挂牌督办的案子,其中包括了滨州市鑫诚创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鑫诚创投)闲置土地案,该土地在闲置4年后竟又抵押给当地建行和农行取得贷款。

            “我们对这件事情也很关注,目前正由市长牵头在做详情调查。”山东省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于鑫诚创投闲置土地遭国土部挂牌督查的案子显得尤为着急。

            由于是企业原因导致闲置,参考国土部披露案子的情况,抵押给银行的闲置土地有被政府无偿回收的可能,那么这部分贷款是否会成为银行坏账?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当事各方进行了调查。

    市政府成立调查组彻查

            “目前,市长非常重视,已经成立了调查组彻查此事。”上述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根据国土部披露的信息,2005年3月25日,鑫诚创投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块位于山东省滨州经济开发区黄河6路以北、渤海18路以西的地块,宗地面积为13.54公顷,出让价款10466万元。

            鑫诚创投于2005年3月28日就全部缴清了土地出让价款。原本该土地用途为住宅,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05年5月1日。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然而,5年过去了,该土地依然闲置。国土部披露的报告中显示,鑫诚创投是因为开发资金未到位,导致了该土地至今未开工。记者拨打鑫诚创投公开电话,显示该电话故障。随后记者通过多种方式也没有能够找到该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及联系人。

            “对于这宗闲置土地的案子,我们之前也有过前期调查,并且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当记者想继续询问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时,上述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称自己并不是很清楚。

            按照  《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  (试行)》,以上督办案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本省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配合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加快查处进度,一般应在2个月以内办结。

    抵押贷款资金去向何方?

            国土部披露的信息同时显示,2009年3月12日,鑫诚创投将该宗地的9.94公顷抵押给了建行滨州支行,抵押权到期日为2014年12月17日。同年6月1日,鑫诚创投又将3.6公顷土地抵押给了农行滨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抵押权到期日为2015年6月1日。

            根据滨州市2007年公布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计算,该地段地价在67.33万元/亩左右,而2009年可参考地段地价大概为90万元/亩。如果按照65%的土地抵押贷款比例,以2007年地价计算,鑫诚创投抵押贷款达到8204.84万元;以2009年地价计算可贷1.19亿元左右。

            “根据历史统计数据来看,土地资源仍具备上升空间,对于银行来说仍然是高信用度的抵押品。因此银行还是愿意以土地作为抵押发放贷款。”宏源证券分析师邵宇对记者表示。

            目前该宗地仍闲置,这笔贷款投向何处仍是一个谜。

    银行否认发放贷款

            更蹊跷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建行滨州支行询问时,该行相关人员对鑫诚创投9.94公顷土地抵押贷款矢口否认。并且坚称“无论是哪个部门发布的贷款信息都不是真的。”

            “目前还不清楚该项贷款的问题。不过在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管控上,一直都是按照风险管理相关规定来操作的。”建行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总经理胡昌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同时致电农行滨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该行工作人员在查阅相关贷款项目表之后,也表示没有鑫诚创投这家公司在该行进行土地抵押贷款。随后,记者调查了上述银行在滨州的一些网点,也没有查出这2笔贷款从哪里发放。

            两家银行的否认,为鑫诚创投这2笔抵押贷款蒙上了另一层迷雾。就诸多疑问,记者向滨州市国土资源局传真了一份采访提纲,希望相关负责人能够提供该案子的详细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并没有作出答复。

    闲置土地或收回银行出现坏账?

            分析人士指出,此番挂牌督办,如果不能在国土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鑫诚创投的该宗地将面临被政府收回的风险。

            如果抵押贷款属实,即该宗地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直接转让这宗地?政府若收回,这2笔贷款是否会成为银行坏账?

            “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可能通过抵押权回收土地以抵贷款。”四川杰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裴德伟告诉记者,政府如果收回土地,银行的抵押权也将随之消失。但是银行依然能够对借款公司主张债权。“政府拥有物权,物权与债权相比具有优先权。”

            “土地抵押贷款肯定会对银行产生一定的压力,同时也需要对于上述情况作出风险预警。”邵宇认为,正是这种政策上的风险往往会使银行面临坏账。对此,银行可以通过对企业作出警告来防控坏账风险。

            “我认为国土部的动作并不在于给银行与企业增加压力,而是解决土地闲置等相关问题。披露几个案子,希望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邵宇同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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