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司法程序禹提供公文无法断真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北京市工商局工商登记证实,凯爱置业即原北京凯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由禹晋永、禹晋川于2003年6月24日组建。2003年10月17日,禹晋永兄弟增资皆是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出资。禹晋永兄弟共出具了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皆显示他们拥有梁山1500亩工业用地。“这3个证是假证。”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郑海涛向记者表示,禹晋永所使用的梁国用(2003)字005号、梁国用(2004)字第007号分别归属权利人张山景和丁淑玲,“梁国用字号皆是唯一的,一个字号对应一个地块、一个权利人。”
而禹晋永的代理律师宋一祺则表示,禹晋永曾向他提供了取得土地证的一整套文件。对此,《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对宋一祺(以下简称宋)进行了专访。
NBD:宋律师是否已看到本报关于禹晋永土地证造假的报道?
宋:这个还没有,但当时禹晋永给我们看过证据,我看了一下,厚厚的一沓子,上面就是说他这个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流程,每一步所涉及到的各级机关盖的红章大印,我看了是挺清楚的。以我这个律师行使审查的经验来说,我认为可信度还是挺高的。现在当事人限制我们对外透露,所以不能说更多的细节。
NBD:禹晋永当时向你们提供了一整套土地证的公文?
宋:我是看到过。但现在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也无法断定是真是假,但根据律师需履行的审查义务,我认为这一套东西要造假的话,是非常麻烦的。比如你认为为什么禹晋永会有梁山这个土地证?
NBD:我们正是拿着这证去梁山县国土资源局求证,发现两个盖章的部门都不对。禹晋永等所拥有的3份国有土地使用证都仅仅盖了梁山经济开发企业管理委员会章及梁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章,并由梁山开发区土地管理局颁发。实际上,梁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律只能加盖梁山县人民政府土地专用章和梁山县国土资源局章,其余皆无效。
宋:这不能说伪造,瑕疵更恰当。
NBD:但这两个证号被证实归属另外两个权利人,且证号是唯一的。
宋:哦,这样。但我想表达一个态度,作为律师,我只能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来判断。我们这个审查是一个行使程序的过程,我们只是见到上面有国有机关的章、印,走完了程序和流程,至于你查到的情况,还是跟禹沟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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