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位医药代理商处获悉,医药代理行业的部分收入来自 “过票”(指无证经营者通过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经营活动)逃税所得。这意味着,国家税收因此大量流入医药代理商口袋。
江西三精易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解释道,之所以出现医院药品零售价是出厂价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现象,是因为目前国内有近八成的生产企业依靠代理商去分配各个环节的收益,由此造成了药品发票“低开高走”,并出现“过票”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医药上市公司报表里的销售额可能会暴涨,但利润未必增加。”王波表示。
牛正乾认为,新办法一旦实施,流通加价受限后,药品“低进、高出、高差价”的现状将转变为“高进、高出、高返利”的模式,药厂在销售额提高的同时,将贡献更多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