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1600亿元东方资产债券延期10年
2010-07-02 01:45
每经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中行近日发布公告称,其所持1600亿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将延期10年,财政部将继续对中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
公告称,中国银行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账面值为人民币1600亿元的10年期债券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财政部通知中行,该行持有的东方债券到期后延期10年,利率维持现有年息2.25%不变。
据悉,东方债券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于2000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中国银行定向发行,是东方公司收购原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对价,该债券年息2.25%,为期10年。财政部于2004年9月15日发出通知,对中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为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贷款而对口成立的。2000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为对价,收购了四大行剥离的1.40万亿元金融资产。按照当时的设想,四家公司的存续期为十年,财政部是资产管理公司的惟一出资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也是继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延期支付之后的又一个例子。去年,建设银行持有的10年期2470亿元信达公司债券已宣布延期。业内人士分析,工商银行持有的10年期3130亿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券若不出意外,也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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