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富士康“十二跳”死者年仅23岁 入职不满一年

    每经网 2010-05-27 10:03

    据悉,死者姓贺,男,汉族,今年23岁,来自甘肃省庆城。住龙华街道富士康厂区C2宿舍A栋311室。于2009年6月18日进入富士康,至今已将近一年。

    深圳富士康生产线 摄影:每经记者 李伟铭

      每经网5月27日深圳电(每经记者 翟敏) “就算把我扔下去,我也不能保证没有下一个自杀者。”昨日(5月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郭台铭面对来自全球的两百多位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歉意,称将“全力而为”,但对于下一个坠楼事件的发生,他“自己也没有把握”。

      郭台铭话音未落,向死者及家属致歉的鞠躬身影犹在,距离郭台铭致歉仅几个小时时间,又一起坠楼事件却如魔咒一般再次发生。

      深圳市公安局提供的资料介绍,5月26日23时27分,在龙华富士康科技园C2宿舍楼有人坠楼,120赶到现场后确认跳楼者已经停止呼吸。

      据悉,死者姓贺,男,汉族,今年23岁,来自甘肃省庆城。住龙华街道富士康厂区C2宿舍A栋311室。于2009年6月18日进入富士康,至今已将近一年。

      《每日经济新闻》今天凌晨连线富士康内部员工获悉,坠楼现场位于宝安区龙华街道富士康厂区C2宿舍A栋楼下的水泥路面。事发当时有目击者看到死者从宿舍楼上方坠下。经法医检验、现场勘查调查,死者头面部、右侧胸背部损伤,符合生前高坠死亡特征,可认定是自己从7楼阳台坠下导致死亡。

      昨日的发布会上,郭台铭介绍,为防悲剧重演,富士康将采用“笨办法”,在所有宿舍楼阳台安装防护栏,并在建筑物四周搭建防护网,工程量在150万平方米左右。

      据称,昨日夜里发生坠楼事件的C2宿舍楼,就正在安装防护栏,但尚未完工。

      这已是四个月以来,富士康发生的第12起员工坠楼事件。连续坠楼已造成10死两重伤。

      深圳市公安局方面表示,对其坠楼原因,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

           >>富士康“十二连跳”稿件专题:

            深圳富士康影像记录 员工关爱中心首度解密(组图)

         凌晨最新消息:富士康再曝坠楼事件 “十二跳”已致10死2伤

            实拍:郭台铭严厉训斥主管

            组图:郭台铭遭围堵

            郭台铭向富士康坠楼者家属道歉:将增加通报系统

            郭台铭:收回自杀免责协议 将成立50人小组防止自杀蔓延

            >>关键词 富士康 每经网早前报道:

            ●富士康回应

            郭台铭首谈“十连跳”:并非要钱不要命

      面对外界对于富士康的种种质疑,富士康总裁郭台铭昨日首次公开作出回应,他称富士康绝非只要钱不要命的 “血汗工厂”,“现在很多事都不能说,我们都默默在做。”

            ●员工说法

            揭秘北京富士康:员工抱怨下班后脑袋像被榨干

      在高速运转的生产线上,每个人都高度紧张,因为如果产品不合格,主管能够查出是哪道工序出现问题,就会扣发那个员工的奖金。“上班时干的都是简单重复劳动,当然不是体力上的累,而是心理上高度紧张的那种累,下班后好像脑袋被榨空了。”

      >>下一页:

            富士康接连发生跳楼案 惨剧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追问:富士康跳楼案溯源 心理脆弱?防护不周?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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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剧溯源

            富士康十连跳原因:接连自杀源于信仰崩溃?

      涂尔干在《论自杀》中提到,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促使人自杀的主因是信仰的崩溃、社会的原子化以及由此而来的人际关系的冷漠,过度的社会集权吞噬了个人生存的价值和空间。悲剧发生后,启动心理干预是必须的,但心理干预毕竟只是应急手段,由社会传导的一个群体对命运的绝望,再多的心理干预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网络调查

      六成网友认为“跳楼门”事件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一项关于“如何看待富士康“跳楼门”事件?”的网络调查显示,约59%的网友认为富士康是转型中国的缩影,薪酬不均、劳动者待遇低等情况是“跳楼门”发生的主要原因。

            ●制度追问

      富士康十连跳引发热论 专家:工会在干吗?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对富士康的用工问题进行严格的调查。如果企业违法用工在先,那么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跳楼门’事件中,始终没有看到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启动事件调查程序的消息。”王向前认为,由工作原因所引起的自杀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而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杀不能认定工伤,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程度还比较低。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正在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目前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黑幕”

            富士康十连跳牵出黑幕:曾隐瞒两起员工死亡事故

      和深圳富士康的“九连跳”备受关注不同,仅有3万员工的廊坊富士康,在相近时段内接连发生的这两起死亡事件,至今无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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