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在看过这份协议原件后表示,部分内容的表述有失偏颇,且要求员工签字的方式可能并不能被所有人接受。因此,他当场将其废止……
图:郭台铭现场废止“自杀免责协议” 摄影:李伟铭
每经网5月26日深圳电(每经记者 翟敏) 5月26日,富士康总裁郭台铭出现在深圳龙华富士康园区,接待了超过200名中外媒体记者,并亲自带领记者参观富士康位于龙华的厂区。
针对富士康与员工签“自杀免责协议”( 《每日经济新闻》今日报道),郭台铭表示自己并未听闻,但当拿到协议原件并经对手下一番询问之后,他表示确有此事,可能为公司工会或者人事处所为,自己并不清楚。
集团认为,过高的赔偿金会带来负面的鼓励效应,富士康不鼓励这样的行为,富士康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这也是出台“自杀免责协议”签订的初衷。
郭台铭在看过这份协议原件后表示,部分内容的表述有失偏颇,而且要求员工签字的方式可能并不能被所有人接受。因此,他当场宣布,收回与员工签订的所谓“自杀免责协议”,他说:“我已经在上面打了个叉,不同意上面措辞,现在宣布收回。”这意味着该协议尚未实施就已告终结。
>>富士康“十一连跳”稿件专题:
>>关键词 富士康 每经网早前报道:
·富士康回应·
面对外界对于富士康的种种质疑,富士康总裁郭台铭昨日首次公开作出回应,他称富士康绝非只要钱不要命的 “血汗工厂”,“现在很多事都不能说,我们都默默在做。”
·员工说法·
在高速运转的生产线上,每个人都高度紧张,因为如果产品不合格,主管能够查出是哪道工序出现问题,就会扣发那个员工的奖金。“上班时干的都是简单重复劳动,当然不是体力上的累,而是心理上高度紧张的那种累,下班后好像脑袋被榨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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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接连发生跳楼案 惨剧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追问:富士康跳楼案溯源 心理脆弱?防护不周?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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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溯源·
涂尔干在《论自杀》中提到,自杀是一种社会现象,促使人自杀的主因是信仰的崩溃、社会的原子化以及由此而来的人际关系的冷漠,过度的社会集权吞噬了个人生存的价值和空间。悲剧发生后,启动心理干预是必须的,但心理干预毕竟只是应急手段,由社会传导的一个群体对命运的绝望,再多的心理干预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网络调查·
一项关于“如何看待富士康“跳楼门”事件?”的网络调查显示,约59%的网友认为富士康是转型中国的缩影,薪酬不均、劳动者待遇低等情况是“跳楼门”发生的主要原因。
·制度追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对富士康的用工问题进行严格的调查。如果企业违法用工在先,那么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跳楼门’事件中,始终没有看到当地劳动监管部门启动事件调查程序的消息。”王向前认为,由工作原因所引起的自杀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而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杀不能认定工伤,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程度还比较低。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正在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目前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公司“黑幕”·
和深圳富士康的“九连跳”备受关注不同,仅有3万员工的廊坊富士康,在相近时段内接连发生的这两起死亡事件,至今无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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