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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商惠农贷款公司调查:支农作用显著 瓶颈有待突破

    2010-05-25 01:16
    每经记者  张玮  发自北京

            自2006年银监会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以来至今,涉农金融机构的创新与发展成为开启农村金融服务的密钥,然而,扶持政策的缺失却成为其前进的瓶颈。

            记者来到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北部的达茂旗,坐落在这片广袤土地上的包商惠农贷款公司,是由包商银行独资发起设立的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第一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首家贷款公司。

    零不良率的惠农微贷

            2006年12月,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场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银监会推出了村镇银行、商业银行全资持有的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

            截至2009年末,银监会共核准开设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在172家农村金融机构中,共发放贷款约5.1万户。

            记者了解到,在8家贷款公司中,多数公司都在“赔钱”,而包商惠农贷款公司相对于其它贷款公司而言称得上是成功的典型。截至2010年4月底,运行两年多的贷款公司已面向当地农牧民发放贷款6061笔,贷款本息回收率100%,即不良率为零。

            包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惠农贷款公司总经理陈立宇告诉记者,由于农业农村贷款笔数多、额度小、成本高、风险大,导致商业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而该贷款公司在支农信贷投放额度近期不断增加,每笔贷款业务的平均发放额度约3.4万元,在全国绝无仅有。

            陈立宇介绍,贷款公司从母公司引入的微小企业贷款技术是其开展业务的根本。小企业的  “没有抵押”、“没有财务报表”,“没有先进的管理”等特点在农牧民身上也很普遍,所以照搬复制行得通。在实践中,贷款公司根据农牧民自身的特点,在担保上采用以村长、村支书为担保人来约束农牧民按时还款。

            另外,针对涉农小企业和农村种植业盈利模式不同的现状,实行了差别定价机制。对于经营能力较强,资金流动性较好的涉农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利率18%,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同时,对受自然条件影响大、资金流动性较弱的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1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方式。

            毕业于包头师范学院的赵雅萱向记者表示,专业为生物教育的她在做了两年多的代课老师后,自08年开始在百灵庙的家里种植双苞菇,由于当时牛棚太冷等自然原因,以及缺少启动资金、大棚的规模过小,只好“停产”。

            赵雅萱告诉记者,在2009年4月,她通过达茂贷款公司申请了农村牧区青年创业贷款4万元,没有抵押和担保,根据双苞菇半年种植一批的特点,每半年还一次款,利率为12%,该贷款公司下一批的贷款利率还会下浮上述利率的10%,即10.8%。

            总经理陈立宇介绍说,针对达茂旗涉农小企业和农村种植业盈利模式不同的现状,实行了差别定价机制,并执行优惠利率政策,如对按时偿还资质较高的老客户都会给予10%~13%的利率优惠。

    贫困地区:贷款公司更优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2011年,在全国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

            据了解,这些新机构将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

            2009年初,银监会提出,为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监管部门也对村镇银行的贷存比设置了宽限期。即使如此,中西部的偏远低收入地区设立的村镇银行并没有起到应有的金融功效。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偏远地区农牧户的居住地较为分散,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加上银行营业网点少等原因,村镇银行在吸引存款方面困难,濒临失血状态,导致了其下乡动力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似乎更适合村镇银行的生存。

            陈立宇也向记者表示,贷款公司与其他两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贷不存,而贫困地区的存款量非常少,由于不受贷存比的限制,贷款公司更适合农村中西部地区。

    发展瓶颈待突破

            记者发现,贷款公司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其机构定位相对模糊,制度限制较为突出,而无税收优惠政策也使其面临着诸多不公平竞争。

            陈立宇表示,贷款公司在机构定位上无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同样的便利,在结算和征信方面也存在难以克服的发展瓶颈。

            陈立宇分析说,贷款公司业务辐射半径相对较大,而达茂旗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给客户还款造成较大困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结算系统的接入支持,贷款公司由于没有金融机构号,无法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同城交换系统,亦无法像村镇银行一样使用支农再贷款。

            而在税收方面,贷款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普通企业纳税,无法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也无法获得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等涉农性的财政资金对口支持,面临不公平竞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盈利水平本来就不高的新型涉农金融机构的发展。

            包商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也指出,要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才能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这或将成为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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