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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国土部共推房企融资新政

    证券时报 2010-04-24 09:06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的有关情况做出全面回应。他表示,证监会已与国土资源部建立起两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由国土部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并出具监管意见函,证监会据此进行后续发行审核工作。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的有关情况做出全面回应。他表示,证监会已与国土资源部建立起两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由国土部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并出具监管意见函,证监会据此进行后续发行审核工作。目前,国土部已完成首批试点运行25家企业的初审,并拟于近期反馈有关审核意见。

      据悉,目前证监会在审企业中涉及房地产融资的共有59家,其中再融资48家,11家为IPO申请。根据证监会和国土部确定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目前拟定两类企业纳入征求国土部意见范围:一是募集资金拟投向房地产项目的股权类融资企业,对募投项目的审核不认主体认项目,因此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若拟投向房地产,也要纳入审核;二是募集资金虽不投向房地产项目,但包含单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内容,且原有业务包括房地产经营的股权融资类企业,因此类企业有可能将募集资金间接变相用于房地产项目。至于债券融资,由于具有相对较高的融资成本,具备一定的市场约束机制,故发行公司债的房地产企业暂不纳入范围。

      在综合监管机制的框架下,国土部和证监会的分工分别是:前者负责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涉及事项主要是针对企业是否存在如违法取得用地、土地闲置、拖欠地价款、违规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等几方面的问题予以核查,并据此出具是否支持融资的意见;后者负责结合国土部审核意见,对房地产企业融资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审核。

      据悉,在前期两部门沟通协商基础上,证监会已将两批计41家房地产企业融资申请送国土部征求意见。目前国土部已完成首批试点运行25家企业的初审。4月初,证监会经与国土部沟通获悉,该部拟于近期将正式审核意见反馈给证监会。证监会届时将对25家企业展开后续发审工作。

      至于这是否意味着对房地产企业融资重新开闸,上述负责人表示,对此类企业融资不存在暂停,也就没有开闸之说,只是在审核的流程中增加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此类融资申请的受理一直在正常进行。而购地用地的合规性审核系国土部的重点关注点,也并非全部关注点。

      此外,经两部门协商,拟在运行一段时间和积累经验基础上,由两部门就当前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监管要求联合发布指导意见。今后证监会将与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信息平台和工作机制促进双方常态监管。今年以来,国务院又发布了系列有关房地产的调控政策,证监会将积极研究落实并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监管工作,并与有关部委一起进一步完善加强房地产融资监管的工作制度,以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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