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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最大“非法吸储”案主角现身*ST皇台

    2010-03-24 04:00

    2006年3月23日,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赵泾生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每经记者  马宇飞

            近期有报道称,青海省有史以来最大“非法吸储”案的主角之一赵泾生突然现身*ST皇台  (000995,收盘价7.46元),其身份变成了上市公司新任大股东上海厚丰投资公司的一名股东。

            对此,*ST皇台今日  (3月24日)发布澄清公告,承认这一传闻属实。

            资料显示,原青海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泾生在明知法律不允许以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的方法开展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向社会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变相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36.7亿元,将委托资金用于股票操作,支付到期客户的本金、利息和业务费,改变委托资金用途,造成8.86亿元的严重损失后果。

            此案于2006年3月23日,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赵泾生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不过,目前尚在缓刑期间的赵泾生却并未销声匿迹。今年2月25日,*ST皇台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北京鼎泰亨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21亿元的价格向上海厚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ST皇台19.6%股份,后者成为新一任大股东。而资料表明,这家上海厚丰投资公司由3位自然人股东成立,其中赵泾生持股20%,其余卢鸿毅和刘静分别持股40%。

            根据协议,上述收购款项由上海厚丰投资以其实收资本金支付113.72万元,其余部分以三位自然人股东的借款支付。其中卢刘二人分别借款8800万元,赵泾生借款44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厚丰投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于今年2月2日成立,在接受*ST皇台后,也并未像市场期待般做资产重组,而是声称一年对上市公司主营并无调整计划也无资产处置或重组打算。

            上海厚丰投资表示,其看好白酒行业在国内的发展空间,认为*ST皇台的皇台酒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只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强销售和管理,用激励机制引进人才,*ST皇台一定有很大发展空间。上海厚丰投资承诺一年内不会转让所拥有的*ST皇台股份。

            但有市场人士认为,上海厚丰投资自身实力并不雄厚,能否支持*ST皇台原有的白酒主业尚难判断。该市场人士还分析称,由于去年营业外收入大幅增长助*ST皇台扭亏为盈,上市公司已暂时摆脱了暂停上市风险;而另一方面,赵泾生的缓刑期要到2011年3月份,估计在此之前上海厚丰投资都不会对*ST皇台进行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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