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法尔胜集团三步被“吞”
在讲述故事之前,故事的结局我们已经在前面知道了。
这个结局“平静”得有些异常。要知道,法尔胜从1998年招股上市,一直到2009年中,其第一大股东一直是法尔胜集团。
从当初的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到,截至1997年12月31日,法尔胜集团的总资产达7.68亿元,净资产3.34亿元,1997年销售收入13.58亿元,并“拥有7家全资、8家控股和参股企业”。
到了2008年间,法尔胜集团披露,已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销售收入138亿元,利税14.7亿元,出口创汇3.8亿美元。
在业界,法尔胜集团也是大名鼎鼎:它是全球最大的中小规格钢丝绳生产基地、全球最大的桥梁用缆索生产基地、东南亚最大的轮胎用钢帘线生产基地、全球最大的预应力制品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索具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不锈钢丝制品生产基地和中国最大的钢丝绳出口基地。
这么大的企业,是怎么到周氏家族手里的?周氏家族又是什么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仔细梳理,发现其路径具体可以分为三步。首先,申请将法尔胜集团的产权性质由国有资产变更为集体资产;其次,迅速收购法尔胜集团所持法尔胜全部20.66%股权;最后,整体收购法尔胜集团。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步国有资产变为集体资产
2008年12月5日,法尔胜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法尔胜集团已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产权性质界定为集体资产。
不过按规定,这还需要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2009年6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2009)400号文批复:“法尔胜集团公司的资产为集体资产,同意取消其证券账户的‘SS’标识(即国有股东标识)。”
至此,法尔胜集团的产权性质正式变成了集体资产,法尔胜的实际控制人变为江阴市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法尔胜集团的产权性质界定为集体资产后,所持法尔胜股权的性质,也由国有法人股变为非国有法人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证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法尔胜集团的前身是江苏钢绳集团公司,是1993年1月在国营江阴钢绳厂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当年还“被国务院评定为国家一级企业,冶金部金属制品重点骨干企业,大型企业和钢绳出口基地”。
1998年2月,“根据发展规划和经营规范的需要”,江苏钢绳集团公司变更为法尔胜集团。可见,法尔胜集团持有的法尔胜国有法人股的 “国字头”性质比较清晰。但知情人士称,法尔胜集团在向江苏省和国务院国资委申请变更产权性质的过程中,申报的都是对己有利的材料,而不利的材料均没有上报,避重就轻。
不过,法尔胜独立董事奚海清并不认同这一说法:“法尔胜集团转制的问题,相关材料已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并获得了批复。”
“法尔胜方面委托我转达该项意思,相关问题不便再一一回答,你们可以前去江阴市政府了解。”奚海清如是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3月5日,记者将上述问题提交给江阴市政府外宣办负责人。但直至3月8日,该负责人称江阴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不在,不能回答上述问题,“你们只能再和法尔胜方面联系了解问题。”
第二步法尔胜股权神速转让
在法尔胜集团被正式界定为集体资产后的两个月,2009年8月10日,江阴泓昇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协议方式收购法尔胜集团持有的全部法尔胜计7843.2018万股,占法尔胜总股本20.66%的股权”。
此后的收购过程,可用神速来形容——一切程序在一日内就完成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掌握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该次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显示,2009年8月25日,江阴泓昇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8人,会议同意收购法尔胜20.66%股权。
同一天,法尔胜集团也召开第十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转让上述股权的决议。
同一天,法尔胜集团与江阴泓昇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法尔胜的78432018股的转让价格是4.03亿元。
同一天,江阴市人民政府下发同意此次转让的批复文件。
一天之内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江阴市政府批复,此次股权转让的效率不可谓不高。
但是,面对这一质疑,奚海清颇有信心地表示,上述程序肯定合规。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也表示,上述股权转让程序的确没有纰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经过了各自权力机构的审议,再经过直管的集体资产监管部门批准,这已经符合了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此神速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法尔胜集团的集体资产性质。上海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立斌指出,根据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27条规定,国有股东与拟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同时应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核准。
这就意味着,如果法尔胜集团没有被界定为集体资产,那么其所持法尔胜的股份就是国有法人股,转让得需要国务院国资委批复。能否转让成功,何时转让成功,就都有很大的悬念。
而法尔胜集团被界定为集体资产后,此次股权转让只需要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复即可,这无疑大大降低了审批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法尔胜详式权益报告书显示,2009年6月30日,江阴泓昇的货币资金由2008年12月31日的2.31亿元大增至4.64亿元,短期借款也由2008年12月31日的9.98亿元增加至12.2亿元,而应收账款以其他会计科目均无大的变动。
一位注册会计师指出,表面上看,江阴泓昇的4.64亿元货币资金超过了收购所需金额4.03亿元,但其货币资金的增加,基本上是从短期借款而来的。收购完成后,其货币资金将下降至0.61亿元,但同时,短期借款将高达12.2亿元,因此,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堪忧。而且,绝大多数是短期借款,很有可能是以流动资金借款的名义从银行取得贷款,再用来做资本收购,有短贷长用的嫌疑,财务风险很大。
第三步:整体鲸吞法尔胜集团
从法尔胜集团拿到法尔胜股权之后,江阴泓昇的下一目标就是法尔胜集团自己。从前面的法尔胜公告可以看出,它成功了,法尔胜集团整体划归泓昇集团旗下。
不过,令人难以信服的是,作为一个年收入达到152亿元的行业龙头,其被收购只有一句话——“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法尔胜集团公司,法尔胜集团公司成为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此次转让的关键是“转让价格”,但法尔胜方面和江阴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均对此三缄其口。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各地对国有及集体资产转让的监管各有不同,“在上海,只要是国有、集体资产,相关转让都得经过产权交易所挂牌,招拍挂的程序可以使得转让交易更透明,转让价格也能取高者。”但江阴当地并没有如此的强制性规定。“只要该集体资产的主管人审批通过,协议双方即可以自主协商转让价格及方式。”张晖明称。
尽管整个收购过程似乎无懈可击,但有一个细节值得在此玩味。泓昇集团吞并法尔胜集团前,2009年6月30日,法尔胜发布公告称,“截至2008年12月31日,法尔胜集团总资产379410.39万元,净资产43900.44万元,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46798.17万元,净利润4503.47万元。”
这与法尔胜集团此前披露的数据相去甚远。
法尔胜集团披露资料显示,2008年,法尔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2亿元,销售收入138亿元;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出口创汇超2亿美元,利税近11亿元。
也就是说,在法尔胜集团在2007年营业收入达130亿元、2008年披露营收达152亿元的情况下,其由法尔胜公布的法尔胜集团2008年的营收却突然大降100多亿元,净资产仅约4.39亿元,比1998年时的3.34亿元净资产仅增加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另外获得的江苏省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前100家(2008)名单也佐证了法尔胜集团截至2008年时的辉煌。该名单显示,排在法尔胜集团前一名的是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显示,该公司2008年营业收入约181.8亿元;排在法尔胜集团后一名的是南京物资实业集团总公司,根据披露数据,2008年营业收入也在130亿元上下。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法尔胜。对于公告中的法尔胜集团资产、收入数据和法尔胜集团公布数据之间的巨大差异,法尔胜董秘办相关人士表示,“公告中的数据是来源于法尔胜集团的审计报告,肯定没有错误,而法尔胜集团自己公布的一些数据可能是由于统计口径不一样,但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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