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保障房建设或调门槛:社会资金放宽 保障范围扩大

    每日经济新闻 2010-01-06 16:40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面临的资金困难,或将通过社会资本来填补。

             每经记者近日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近日发布一份名为《我国住房保障应救助与扶持并举》的报告,建议适度上调住房保障标准,将“夹心层”、就业时间短的新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群纳入其中。

              同时,住建部下属的《中国建设报》也发表文章,建议“十二五”期间的住房保障可引入更多的社会力量。

             保障房建设资金告急

              随着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加大,资金瓶颈开始凸显。上述报告称,从全国总体情况看,今年实物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完成尚未过半,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地方财政状况紧张,配套资金不足。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发布报告称,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8月底,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

            湖南省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保障房建设中,湖南省的大部分县市都存在资金紧张的现象,一些贫困县的保障房建设支出比例过高,支出结构严重失衡。

             河南省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也向每经记者坦言,在保障房建设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紧张现象。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经济增速减缓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势必面临着保障房建设资金紧张的现状。同时,由于收益较低,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也不高。

             建议吸引社会力量

             针对这种现状,近日,住建部下属的《中国建设报》发表署名文章称,“全部资金都由政府部门来出是不现实的”,文章建议,引入企业化运作,“有助于提高政府财政补贴资金的运转效率,并能有效规避政府部门直接运营社会事务所产生的各种弊端。”

              这篇题为《“十二五”期间住房保障应更多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的文章称,只要补贴资金到位、相关的政策设计合理、行业的监管运行完善,企业等社会主体完全可以更好地操作住房保障。

            但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收益较小,实际介入保障房建设的社会资金很少。

            保障标准或上调

            上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报告还建议,“十二五”期间,将住房保障范围适度上移,解决“夹心层”、就业时间短的新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群的住房问题。

             报告建议,可以通过救助与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在一部分存量住房中适宜低收入家庭租住的低租金、小户型住房较为充足的地区,更多地实施货币补贴保障。

            报告称,在去年年底出台的优惠利率、首付款等居民住房消费支持政策基础上,出台相关的替代政策,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税收返还等广义保障措施,使我国住房保障覆盖范围适度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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