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称,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本公司参股 19.90%的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顶矿业公司”)股东会决议:大顶矿业公司以 2008 年度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0,000.00 元。其中,我公司持有大顶矿业公司股份比例为19.90%,获分股东红利人民币 78,804,000.00 元。截止公告日,我公司已收悉上述股东红利,并据此确认相关投资收益人民币78,804,000.00 元。
该股在连续调整后,昨天反弹收出小阳线,今日公告刊出获得股东大额红利,趁此利好,该股或有一定的补涨反弹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