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时代广场的商铺是否仍属于卓越地产名下,关系到卓越集团上半年一笔近亿元的贸易应收款来源。
每经记者 杨羚强 发自上海
明明房子已在国土部门网站上备案登记,中介却称仍然可以享受一手新房的待遇,由开发商过户给购房者。更离奇的是上述已售房源还可能牵扯到即将上市的开发商的近亿元的贸易应收款,这是发生在日前在香港招股的卓越地产(01028,HK)身上的怪事。
卓越地产旗下的卓越时代广场销售人员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卓越时代广场的一二期大部分房源均已售完。目前售楼处所销售的是卓越地产新开发的项目,已和卓越时代广场没有关系。
但深圳中联地产东大街分行的一位经纪人却通过网络销售已被售出的4层楼整层商铺。记者以购房者名义向他请教上述房源的来源时,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卓越时代广场一期商铺中的大部分房源目前仍在开发商“手里”。
如果上述中联地产经纪人所言非虚,则卓越地产的上亿元应收账款的来源便可能被外界质疑。
已售房源仍可通过开发商购买?
上述中联地产的经纪人透露,中联地产曾向开发商卓越集团交纳了保证金,并已获取全权委托销售的权利。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的成交记录显示,早在2006年便已竣工的卓越时代广场一期1~4层的所有商铺房源已经出售。其中,4层楼整层商铺和3楼的B1、B2商铺已完成备案,其他均属于初始登记状态。
昨晚7时左右,中联地产旗下另一经纪人更进一步向记者透露,卓越时代广场的商铺大部分还在开发商那里,只有少部分是在私人手中。只要想买商铺,那些已被国土部门网站标注为“初始登记”或“已备案”的商铺房源,仍然可以直接变更至购房者名下。至于具体的办法,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需要由店长来解释。
不过,对中联地产的上述说法,卓越集团营销策划部尹朝晖昨日表示,卓越时代广场一期的商铺已经全部售完。而代理销售卓越时代广场一期商铺的中介公司数量颇多,并非只有中联地产一家。
卓越集团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也提出了相同的说法,表示目前卓越时代广场一期商铺已经被全部销售。至于在中介的协助下,把一期已售出的商铺,直接由开发商过户给购房者是不可能的事。
事关近亿元应收账款
卓越时代广场的商铺是否仍属于卓越地产名下,关系到卓越集团上半年一笔近亿元的贸易应收款来源。
深圳卓越地产招股说明书的财务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来自第三方的贸易应收款由去年底的6530万元增加至9770万元,主要是第二季成交的深圳卓越时代广场一期的零售物业所导致。卓越地产解释上述第三方贸易应收款时说,由于需要进行相关按揭贷款手续,上述零售物业的销售通常需要约三个月方可完成。
上海钱生辉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钱生辉认为,如果房屋产权已在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但购房者仍然可以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则很有可能上述房源已被中介公司 “预订”。中介公司先支付了一笔 “订金”,但没有支付全部房款,因此产生了巨额的应收账款。上述应收账款,可能要等到中介完成全部销售后,才能到开发商账上。
会计师鲍波直言,上述应收账款,可以被计入到今年上半年的收益中。根据卓越地产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今年上半年卓越地产来自物业开发的收益,已由去年同期的6.73亿元,激增212.1%,达到21.03亿元。
不过,卓越地产上述财务负责人却否认了上述说法,并介绍说根据香港会计师准则,已售房屋未交付使用前,不能确认销售额。而卓越时代广场一期有部分商铺房源未付清所有的购房款项,所以只能作为“应收账款”处理,不能计入“销售收入”账目。
但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卓越时代广场一期商铺并非未交付使用项目,早在2006年上述项目就已经竣工。上海安永华明的一位审计师表示,即便是在香港市场,应收账款科目,也是被列入“收入”的。
卓越地产执行董事任玲则驳斥上述指责,称卓越地产上半年销售业绩良好,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区区近一亿元的“应收账款”为中介“垫资”,帮助后者获取收益。因为这种做法,将给开发商带来巨大的风险。而在卓越地产多年的经营中,也从未允许过中介仅支付“订金”就全部包销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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