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29条”出台微利小企明年减税

    2009-09-23 03:30
    每经记者  徐奎松  发自北京

    国29条·融资

    □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

    □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

    □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国29条·财税

    □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

    □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明年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特殊规定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税

    □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中小企业发展将得到更多更有力的实质性政策支持。

            昨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比以往有很多突破,特别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方面,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昨日指出,这部文件是中国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不仅政策“含金量”高,且传递了重要信号:中央政府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和动员民间资本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

            李毅中说,《意见》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不完全是崭新的,很多是过去文件的完善、展开和细化,但文件的制定也体现了新的亮点、思路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开源

    鼓励民间资本进村镇银行

            在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上,《意见》从金融政策、金融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担保体系和信息服务等多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要求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等。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对此,李毅中表示,支持发展村镇银行是一个突破,按照新政,中国将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村镇银行。

            记者还注意到,《意见》提出将“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此,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的标准为,中型企业是2000人,固定资产4亿元,营业额3亿元;小企业比例是中型企业的十分之一,“这个规定标准显然过高,今后的划分应该降低标准。”

    关键词·减负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征

            采取更具体、更有效的措施,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是金融危机爆发后学者和业内人士不断呼吁的重大问题之一,更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

            《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责成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其中,明确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  (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意见》还提出,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

            不仅是税收优惠,《意见》还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社会负担,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意见》还提出,困难中小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

            李毅中透露,意见中的每条措施都将有相应的工作方案,具有较高政策含金量。

    关键词·强体国务院成立领导小组

            “贷款融资难;法律法规、准入门槛有待改善;企业负担重;企业自身竞争力差”,这是李毅中为中小企业总结出的“四难”。

            对此,《意见》就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对中小企业工作领导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与以往不同的是,《意见》中提到,将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陈乃醒告诉记者,“今后,如果能够按照《意见》严格实施下去,对中小企业肯定是个很好的扶持政策。”但他提醒,根据以往的经验,具体政策在实施下去时难度颇大。“这些年的具体情况是,地方税务部门会要求中小企业提前把一年的税缴齐,有些小企业临时流动资金匮乏,税务部门责令他们向银行贷款也得把税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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