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一对多”不等于稳赚短线投资成本高

    2009-09-05 01:49

    每经实习记者  徐皓

            本周,首批基金专户理财“一对多”业务终于出炉,16家基金公司共39款产品同时获批。

            “一对多”产品属于新生事物,投资者对于这些“新菜”应该如何品鉴?记者收集了多家基金公司的  “一对多”产品计划,为投资者详细解析。

    渠道介绍

    可通过3个渠道认购

            目前基金公司通过3种渠道发行“一对多”产品:一是银行系基金公司依托其股东银行进行发行,如中银基金的5款产品通过中国银行发售。

            第二种渠道是通过券商发行。鹏华基金大股东国信证券“承担”了其发售任务。

            第三种渠道则是基金公司直销。比如此次易方达的“一对多”产品凭借其品牌效应早就被预定一空。

    产品特性

    堪称“丰盛”但难言“丰富”

            记者发现,首批39款“一对多”产品中,股票型产品大多数打出“灵活”牌,而低风险产品则主打“稳健”牌,灵活配置类产品的资产配置比例不固定,稳健型产品重点投资债券和新股,债券投资比例在80%~100%。

            记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显示,股票型产品大多在年收益率超过10%以上部分收取业绩报酬,固定收益类产品则在3.5%的收益率以上提取报酬;部分产品还将采取逐年提高业绩报酬基准的方式来收取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产品并没有分红约定。

    费用成本

    业绩报酬是“大头”

            “一对多”产品的费用主要包括银行收取的托管费、基金公司收取的固定管理费和超过约定业绩基准以上的业绩报酬、违约退出时的违约金。

            业绩报酬方面,大多数基金公司一对多产品的业绩报酬是按年收益率超过10%以上部分的20%提取的。

            违约退出的成本方面,目前违约金收取费率在3%~6%不等,在退出金额扣除掉其他费用后提取。

            关于支付给银行的托管费率与公募基金一样为0.25%的年费率,不过记者注意到,有银行系基金的托管费仅为0.2%。大多数基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为1%的年费率,部分固定收益产品的年费率更是低至0.5%。

    投研能力

    可参考公募基金情况

            “一对多”产品虽然是新鲜事物,无过往业绩可供参考,不过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可以重点考察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和“一对一”专户的业绩。

            对于基金公司投研能力优劣的评价,可以参考基金公司旗下公募基金的运行情况。专户“一对多”和“一对一”均由基金公司专户投资部门共同管理,专户投资经理的能力对产品运行有着重要影响。

    风险控制

    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一对多”产品变现能力较差,还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目前推出的产品存续期大多在1~3年,不少2年以下的产品采取封闭式运作,也就是整个存续期内不开放参与和退出;而期限较长的产品则每年固定开放一次。申请退出到退出完毕的时间将近一周。

            在非开放日违约退出,除了要交付一定退出费之外,一些基金公司作了硬性规定,例如固定每周一才开放退出申请,或在合同生效的数月以后才允许申请退出。

            曾有基金公司内部人士直言,“一对多”产品追求绝对收益,但并不代表稳赚不赔。

    行业分析

    “一对多”开闸公募私募对决进入新时代

    每经记者  毛晋楠

            一场在阳光私募信托和公募“一对多”产品之间的竞争,正悄然拉开帷幕。对于“一对多”的粉墨登场,私募界也开始全面警觉,在众多私募基金眼中,公募的“一对多”产品,将是它们今后的主要对手。

    “一对多”先天优势巨大

            从规模上看,“一对多”产品将远远超过任何一只私募信托。根据规定,“一对多”的门槛是资金不得低于100万,认购人数不超过200人,虽然阳光私募也有100万元的门槛,但是认购人数被限制在50人以内。200人对50人,4倍的规模已经决定了“一对多”在诞生之日,就已经将大部分的阳光私募信托甩在了身后。

            “资本市场上,从来都是弱肉强食,在同样级别的争夺中,规模的大小往往可以决定最终的胜负,‘一对多’的规模在理论上可以4倍于一般的阳光私募信托,其规模决定了其运作上的巨大优势。”一位信托公司的总经理表示。

            在客户资金申购赎回上,“一对多”也比阳光私募信托更加严格,其规定是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而阳光私募则是每月开放申购赎回一次。

            这种时间上的细微差别,直接导致了两个产品在流动性上的差异,也直接给基金经理的操作带来了不同的要求。

            “面对每个月可能出现的申购赎回,私募基金经理不得不在基金开放日保留一定的现金,而每个月可能申购的新资金,也让私募基金不得不对看好个股在更高的价位上加仓。显然,一年期的赎回,可以让公募基金在操作‘一对多’时更加灵活。”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说。

            更大的区别在于投资产品的收益率承诺,根据规定,一般的阳光私募信托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者预期收益,但是“一对多”产品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私募基金界普遍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一对多”产品是公募基金在负责运作,每家公募基金本身就掌握数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的资金,公募基金在运作时是否会设置防火墙,这对于“一对多”产品的收益率将有非常大的影响,试想,如果“一对多”产品先建仓,再通过公募基金的巨额资金进行拉升,其收益率恐怕会非常惊人。

    私募沉着应战

            2008年,阳光私募基金开始崭露头角。暴跌中,公募基金遭受巨亏,而阳光私募信托的平均亏损在30%左右,部分顶尖的私募基金甚至获得了正收益。这让更多的高端投资者,将目光从公募基金身上,转移到了阳光私募信托产品。

            一些私募基金对于“一对多”的大规模发行,并不示弱,它们认为,习惯了公募基金的操盘模式,基金公司能否做好“一对多”产品,尚需时间观察,特别是如果市场再度走入熊市,私募信托肯定能战胜“一对多”产品。

            “‘一对多’其实就是公募操盘的私募产品,其在某些方面的优势的确比我们大,但是公募的机制还是有问题,所以‘一对多’能做成什么样子,现在还很难说。”上海某阳光私募基金的人士表示。

            “无论多大的规模,最终获胜的关键还是靠人,现在很多私募基金都分出一部分股份给投资团队,这是公募基金中不可能有的。”他认为,私募基金在机制上更有优势,特别是在薪酬体系上,远远优于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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