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潜逃数年“中行高山案”嫌犯昨落网

    2009-07-15 02:59
    每经记者  宛霞  发自北京

            北京边检总站遣返所有关人士昨天透露,13日下午,黑龙江省最大的一起金融诈骗案——中国银行高山诈骗案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蒋某在北京落网。据了解,该名犯罪嫌疑人是在乘坐的航班从韩国降落北京首都机场时被抓获的。

            “中行高山案”案发后,蒋某畏罪潜逃到国外,至今已有数年。上述人士透露,北京边检总站已将蒋某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尚不确定他此次回国是何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公司有关负责人去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对账,河松街支行出具了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电脑打印银行对账单。结果显示,东北高速公司两个账户中一个账户余额是4.32万元,另一个账户余额是2.99万元,其余存款去向不明。

            而东北高速账面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两账户应有存款余额2.93亿元;同时,东北高速公司接到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公司的报告,报告称其存于河松街支行的530万元资金也去向不明。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随后,黑龙江辰能风险投资公司、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总计高达10亿多元的资金“蒸发”,其中数亿元被主要嫌疑人高山以及高山案的幕后操纵者李东哲转移至海外。

            “中行高山案”爆发后,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携数亿巨款外逃加拿大,而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五项犯罪事实被判死缓。

            为维护自身作为银行储户的合法权益,东北高速公司作为原告,于2005年1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被告为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诉讼请求之一为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原告在被告处的存款2.93亿元人民币及利息。

            2005年1月1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2008年12月30日,东北高速公告称,在诉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侵占存款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东北高速胜诉。河松街支行给付东北高速公司存款2.93亿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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