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面都盖着农行的公章呢,怎么就不给我兑换?”张女士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拒绝兑付其早年发行的金融债券为由,将农业银行告上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这起合同纠纷案。
张女士起诉称,今年1月份,她在清理母亲的遗物时发现了由农业银行于1990年发行的三年期500元面值金融债券89张,票面总额44500元。但当她拿着这些债券到农行营业点兑付时,农行工作人员却以时间太长为由,拒绝兑付。张女士认为,既然农业银行发行了此债券,在到期后就有义务兑付,因此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农业银行兑付金融债券、支付利息并承担她因此支出的误工费、交通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