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深交所严控炒新股 涨20%或被停牌半小时

    2009-07-03 02:36
    每经记者  曾子建

            随着桂林三金上市的日益临近,深交所昨日发布《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对新股上市首日的炒作行为予以严格控制。分析人士指出,新的控制办法出台,将对“逢新必炒”之风起到一定遏制作用。

    新规定控制更加严格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通知,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交易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交易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而根据之前的规定,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5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200%时,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

            与深交所之前的规定相比,新规定取消了原有规定中,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此外,新规定统一了各类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制度,除中小板首发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适用该规定外,恢复上市、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等其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也参照该规定执行。

    要炒创业板  先到券商申请

            昨日,深交所还发布《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将于7月15日前向证券公司提供客户首次交易日期查询数据。证券公司自7月15日起可自行办理其客户的首次交易日期查询工作,客户也可通过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操作指南》中指出,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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