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董正伟表示,储户与银行此前建立储蓄合同,双方是合约关系,但工行仅通过单方面公告的方式,并未经过双方协商就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明显违约;此外,工商银行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设定最低、最高收费标准,加以简单公告之后就去实施合同内容,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属霸王条款。
每经记者 胡俊华 发自上海
律师表示,储户与银行此前建立储蓄合同,双方是合约关系,但工行仅通过单方面公告的方式,并未经过双方协商就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明显违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属霸王条款。
工商银行近日发布公告调整23项个人金融业务的收费标准,其中,多数项目收费标准实施上调,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上涨100%~150%。
据工行在其官方网站刊登的调整个人金融业务收费标准的公告显示,此次收费标准调整范围涉及23项个人日常的金融业务,包括汇款、异地存取款、资信证明、综合对账单、外汇汇款等。
存取汇款业务费用飙涨
在一些存、取款以及汇款业务上,工行调整后的资费上下限标准比以前上涨了100%。
以个人异地存款为例,调整前的收费标准为“按存款金额0.5%收取,最低每笔1元,最高每笔50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按存款金额0.5%收取,最低每笔2元,最高每笔100元。”
个人异地取款的收费标准也从“按取款金额1%收取,最低每笔1元,最高每笔50元”,调整至“按取款金额1%收取,最低每笔2元,最高每笔100元”。
对于汇款直通车业务(行内异地及跨行汇款),收费标准从“按汇款金额1%收取,最低每笔1元,最高每笔50元”,调整至“按汇款金额1%收取,最低每笔2元,最高每笔100元”。与其他银行相比,这一收费差距也开始拉大。比如,招商银行柜面异地普通汇款,收费标准为“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不过,工行把自助设备转账、汇款的费用降低了,从前是“同柜面收费标准”,现在则是“按照柜面收费的90%收取”。
对于外汇汇出汇款,以前统一按汇款金额的1%收费,最低20元,最高200元。现在对汇出境的,按汇款金额1%收取,最低50元,最高260元,另加收电讯费、邮费(如有)。
其他收费项目标准上涨
工行其他收费项目的标准也在大幅上升。比如,工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收费标准,从“每份20元”调整至“每份50元”,涨了150%;“个人贷款证明”的收费标准,则从“每份50元”调整至 “每份100元”,上涨了100%;“个人信用卡守信证明”,则从“每份50元”,调整至“每份100元”,上涨了100%。而农行、招行的“个人存款证明”均为每份20元。
公告还表示,此前“残缺污损货币清点”项目,原先并不收费,现在调整为“对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界定的残缺污损货币,200张 (枚,不含)以下免费,200张(枚,含)以上最低5元,每增加100张(枚)加收1元。”
律师:其他银行恐跟进
工行在公告中表示,调整个人金融项目收费标准是为了“提供更为优惠、优质的服务”,调整的原则是“是加强服务、兼顾成本,使您能享用安全、方便、快捷的个人金融服务。”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公益律师董正伟。董正伟表示,由于国内银行存在同质化经营,工行手续费涨价后,“未来一两年,估计其他银行都会这么做的。”
董正伟表示,储户与银行此前建立储蓄合同,双方是合约关系,但工行仅通过单方面公告的方式,并未经过双方协商就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明显违约;此外,工商银行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设定最低、最高收费标准,加以简单公告之后就去实施合同内容,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属霸王条款。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机访问了几家银行,这些银行表示并没有提高个人金融业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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