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首例小非操纵市场案 中核钛白小股东奋起维权

    2009-06-20 02:01
    每经记者  方俊

            随着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送达程文水和刘延泽,ST钛白

    (002145,收盘价9.19元)(原简称中核钛白)股票操纵案宣告程文水、刘延泽“赔了夫人又折兵”。

            最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有170名投资者欲集体起诉程文水、刘延泽及与中核钛白股票操纵案相关的公司。

    股价

    诡异走势惹人疑

            公开资料显示,自从北京嘉利持有的中核钛白3920.8万股限售股于2008年8月8日解禁之后,中核钛白在大宗交易平台及二级市场都表现出了一片繁荣的景象。

            2008年8月14日,天津联盛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从北京嘉利手中购买了900万股中核钛白。20日,河北夏成龙、西安浩拓两家公司又分别从北京嘉利手中购得870万股和872万股的中核钛白。

            二级市场上,中核钛白同样表现活跃。

            2008年9月10日,中核钛白开盘后走势平稳,成交清淡,不过随后就出现快速放量拉升,并最终封死在涨停板上。

            9月11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账户组以跌停价申报卖出委托500万股,同时有资金申报买入委托70万股。中核钛白开盘即跌停,随后出现回升,收盘下跌3.51%,不过成交量急剧放大,成为继上市首日以来成交量的新高。9月12日,有账户组以跌停价申报卖出数量为284.73万股,占期间卖出委托申报总量的70.74%,卖出成交129.62万股,占期间卖出成交总量的93.50%,直接导致了中核钛白以跌停价开盘。中核钛白在9月12、16日、17日、18日,接连四天股价均以跌停报收。公司股价为何出现如此诡异走势?

    调查

    二股东大玩“对倒”

            中核钛白股价的异常波动引起了监管部门注意。证监会调查显示,中核钛白原第二大股东北京嘉利的实际控制人程文水和刘延泽通过相关公司大玩“对倒”。

            2008年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间,程文水和刘延泽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以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组中买卖“中核钛白”股票的方式,操纵中核钛白交易价格。

            9月10日,天津联盛、河北夏成龙、西安浩拓三家公司以及甘肃新秦陇、海南太昊两家公司的机构账户(简称账户组),从10点01分到11点17分开始连续大笔委托买入,它们共申报买入委托716.5万股,占期间买入委托申报总量的80.37%。而委托价格也从7.39元涨至8.26元,直接推动股价上升至涨停。与此同时,西安浩拓却开始连续大笔卖出,经计算其共卖出成交约330.4万股,占期间卖出成交总量的64.62%。

            在2008年9月10日至12日期间,天津联盛合计卖出中核钛白900万股;河北夏成龙合计卖出中核钛白870万股;西安浩拓合计买入中核钛白260万股,合计卖出中核钛白1132万股;甘肃新秦陇合计买入中核钛白450.38万股,合计卖出中核钛白299.85万股。截至2008年10月9日,甘肃新秦陇账户持有中核钛白0股。2008年8月7日开户至9月19日,海南太昊合计买入中核钛白583.23万股,合计卖出ST钛白583.23万股。

            由于他们的行为构成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  “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程文水开出了300万元的上限罚单,刘延泽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两人做出市场禁入的处罚。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除北京嘉利以外,程文水和刘延泽通过各种渠道大量设立壳公司以及影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对股价进行操纵。

    维权

    投资者欲提起诉讼

            由于在程文水、刘延泽操纵中核钛白股价期间,中核钛白连续经历了四个跌停,很多投资者都没有出逃的机会,此后更是跌跌不休,一度最低跌至2.53元,因此很多投资者损失惨重。随着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很多投资者想到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宋一欣律师、薛洪增律师正联合向权益受损的中核钛白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两位律师愿意为因程文水、刘延泽操纵中核钛白股价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提供民事赔偿诉讼代理法律服务,起诉程文水、刘延泽及相关六家公司。

            宋一欣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国内还没有出现一例股价操纵民事赔偿案,因此一旦本案立案后,将有望成为国内首例此类维权案件。他表示操纵中核钛白股价民事赔偿诉讼案的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11年4月16日。薛洪增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证券法》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2008年9月10日--12日期间买卖或者持有中核钛白股票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以提起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

            对于何时会提起诉讼,两位律师均表示,目前还在收集相关材料,等相关手续完成以后将会尽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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