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诺基亚全球副总裁:从未对窜货商处以窜货罚款

    2009-06-18 02:36
    每经记者  陈未临  发自上海

            诺基亚经销商集体拒卖事件至今还未有一个结果。经销商认为诺基亚的窜货罚款制度太过严苛,要求退还罚款并改变制度;诺基亚则对有此要求的经销商身份提出质疑,否认曾对与其无合约关系的“窜货商”罚款。

            主管诺基亚中国区销售和市场运营的诺基亚全球副总裁邓元鋆昨日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诺基亚会根据市场环境自我检讨并不断改进自身渠道管理模式,而与诺基亚无合约关系的“窜货商”的利益和要求,则不会作为诺基亚公司制定渠道管理政策时的市场参考。

            对于发起长沙聚会,杭州、济南、上海罢卖的经销商,邓元鋆强调,在诺基亚公司看来,“他们不是诺基亚渠道伙伴”,而是一些与诺基亚无任何合约关系的“窜货商”。

            邓元鋆表示,由于窜货商从未与诺基亚签订过任何合约,因此诺基亚也从未对窜货商处以过任何窜货罚款。“我们的渠道管理办法只针对与我们存在合同关系的渠道商,具体是:对完成我们制定的销售指标的合约渠道商实行奖励计划;同时要求合约渠道商不要窜货,否则将从返利中扣除违约金。至于与我们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的  ‘窜货商’,我们不会给予返利,因此也不存在从返利中扣除窜货违约金一说。”

            那么,窜货罚款通知为何会发到窜货商手中?对此,邓元鋆表示:“我们也很想了解是谁对他们进行了扣罚,至于窜货商之前出示给媒体并公布在网上的所谓‘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则完全就是伪造的。我们目前已不以发送此种邮件的方式来通知合约渠道商其窜货违约金扣罚情况了”。

            在经销商对诺基亚的众多不满中,代表诺基亚进行窜货罚款的主体“第三方公司”的身份一直是经销商提出质疑的焦点。对此,邓元鋆没有正面回答,而只表示:“诺基亚对窜货的管理政策是诺基亚自己制定的,而这一政策的执行也都是诺基亚”。

            而对于此次事件中诺基亚面临的最严重指责——诺基亚依靠窜货罚款盈利,窜货罚款涉嫌偷税漏税——邓元鋆则回应:诺基亚进行窜货管理的目的与盈利无关。“诺基亚去年在中国销售了7000万台手机,扣除违约金的所得相比销售收入根本可以忽略。同时,诺基亚在对经销商的返利中扣除窜货违约金,属于成本减低。这部分的报税,我们完全合规,没有任何问题。”

            邓元鋆表示,诺基亚清楚地知道,相对合理的渠道管理制度是诺基亚目前在中国市场取得的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持市场地位,诺基亚将不断对渠道管理模式进行反省,并随时根据市场环境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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