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洋大厦一期、二期的玻璃幕墙项目中,宋军操作了整个招标过程,并将玻璃幕墙工程直接转包给一家老板名为陈林根的公司。其间,一个玻璃幕墙供货商一次打给宋军近数百万元,作为回扣。
每经记者 岳伟 发自北京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获悉,其下属公司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远洋)原副总经理宋军,因涉嫌贪污罪被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批准刑事拘留,但至今仍在逃。
成立于1976年的青岛远洋,是国家大型专业化国际散装货物运输公司,系中远集团所属紧密层骨干企业之一。2007年12月29日,青岛远洋被整体注入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1919,HK,以下简称中国远洋)。
涉嫌贪污公款10万元
据四方区检察院资料显示,宋军是因涉嫌贪污公款10万元而在今年5月中旬被批准刑拘的。随后,中远集团立即将其免职。
今年47岁的宋军,拥有南开大学博士学位,曾任青岛远洋运输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兼任公司的CIO,具体分管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和陆上产业经营工作。
中远集团宣传部的李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宋军涉嫌经济犯罪、贪污公款10万元全部源于其在青岛远洋任职期间。以宋军所分管的业务,青岛远洋的非主营业务极有可能是其涉嫌经济犯罪的领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远集团了解到,作为中远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远洋运输的财务监管体制相当成熟且透明:其下属公司在结束一天业务后,均不可在公司留有业务资金,全部汇总由总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专属财务公司负责,每天平账。
“公司高管从中寻找漏洞的机会很少,反而是一些分公司的非主营业务,成为总公司财务体系关注不足的地方,以致有经济犯罪的可能。”李经理坦言。
青岛远洋的非主营业务,如酒店、物业等均属陆上产业经营范畴,而宋军恰巧负责该领域业务。
检察部门发出通缉令
“由于有群众举报,2008年青岛市公安局开始调查,宋军的一系列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生活腐化等违法乱纪的行为逐步浮出水面。”一位接近青岛远洋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
而上述人士所说的内容与中远集团宣传部李经理所说的大体相当,宋军贪污的公款均来自青岛远洋陆上业务。据他介绍,自2005年起,宋军利用其职权,将所分管的船舶的各种保险交由北京泰洋保险经纪公司操作,该公司总经理为马丹青。
另外,在远洋大厦一期、二期的玻璃幕墙项目中,宋军操作了整个招标过程,并将玻璃幕墙工程直接转包给一家老板名为陈林根的公司。其间,一个玻璃幕墙供货商一次打给宋军近数百万元,作为回扣。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上述情况并未得到青岛远洋证实。
为此,在青岛市检察部门近期已发出通缉令中,除了通缉宋军,马丹青、陈林根也在其内,而后者目前已经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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