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虚开发票两保险中介同受罚

    2009-06-05 02:39

    每经记者  黄惠敏  发自深圳

            若在正常的代理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应支付给代理机构8%的代理手续费,但保险中介在虚开发票过程中获取3%的手续费利益,5%的手续费利益则被保险公司某些人获取。专家称,目前开代理公司比较容易,处罚力度和风险不成比例,应该提高保险代理公司的准入门槛。

            保险中介虚开发票常为人诟病,一些保险中介基本上没有保险业务的收入,可是开出的保费发票数字却很惊人。日前,广东保监局一天内针对保险中介虚开发票这一违规操作一连开出两张罚单。

            昨日,广东保监局相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处理上述两例违规行为之前也陆续处理过一些虚开发票的公司,实际上虚开发票的公司可能会比已经处理的公司多很多。另一方面,保监局也难以核实保险公司的一笔业务到底是哪家中介完成的。保监局通过报表分析或举报发现问题后,不但会处理中介公司,对保险公司也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一天两张罚单

            今年年初,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遏制保险公司通过虚开中介发票非法套取资金行为的通知》。该通知称,从各保监局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以达到套取资金等不法目的、保险中介通过虚开发票收取好处是虚开发票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日前,广东保监局一天内针对保险中介虚开发票这一违规操作一连开出两张罚单。

            从这两家保险中介公司虚开发票的违规日期看,保险中介虚开发票的违规行为历时已久。

            广东保监局称,广州瀛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瀛安保险代理)在2007年1月至12月期间,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营业部(以下简称太保广州营业部)虚开中介业务发票套取费用、转移支付手续费。保监局公开瀛安保险代理虚开发票的具体操作为:太保广州营业部把并非由瀛安保险代理所代理的保险业务虚挂在瀛安保险代理名下,并向瀛安保险代理支付手续费,瀛安保险代理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后,把手续费套取出来用以支付给其他机构和个人。期间,瀛安保险代理通过上述方式为太保广州营业部套取费用109.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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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家被查处的保险中介公司是广州德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佳保险代理)。德佳保险代理在2008年1月至6月期间为太平保险有限公司韶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韶关中支公司)虚开中介业务发票套取费用、转移支付手续费。期间,德佳保险代理为保险公司代开保险中介发票52.25万元。

    保险公司和中介的“默契”

            瀛安保险代理的办公地点位于一处住宅小区内。记者到达后发现,该公司已经是关门闭户。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瀛安保险代理公司早已不在此处办公。

            虚开发票套取费用一事东窗事发后,瀛安保险代理付出不小的代价。瀛安保险代理除了被责令改正外,公司还将受到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接受另一张罚单的德佳保险代理也被罚款10万元。记者来到位于广州越秀区的德佳保险代理,发现该公司只有一个很小的办公室,虽然公司照常营业,却只有3个人上班,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但始终未果。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刘连生告诉记者,在虚开发票这一行为中,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双方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现在有些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有一个很“默契”的关系。虚开发票,在刘连生看来,更多的是代表保险公司的部分利益或个人利益,例如,若在正常的代理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应支付给代理机构8%的代理手续费,但保险中介在虚开发票过程中获取3%的手续费利益,5%的手续费利益则被保险公司某些人获取。刘连生称,这样就把这个公司的利益转移到个体的手中。

            刘连生表示,现在对保险中介虚开发票的处罚还不是特别到位,保险中介虚开发票的行为还是不少。刘连生告诉记者,比如,有些人年初的时候注册一个公司,到了年末再以没有业务为由申请把公司注销掉,公司负责人也不会受到损失,但是在这一年里,这个代理公司或许已经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到了一些利益。到了第二年又可以再注册一个代理公司重新获利。现在开一个代理公司比较容易,处罚力度和风险不成比例。他建议,应该提高保险代理公司的准入门槛,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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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上述保监局人士称,即使虚开发票的保险代理公司已经注销,也同样可以处理。另外保监局人士称,不排除一些利益落到个人手上,保监局也会追究责任人或是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但是判断虚开发票这个事情时,主要还是认定为公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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