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表示,此《规定》将扩大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明确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实物或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
每经记者 刘琳 发自北京
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外管局表示,此《规定》旨在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规范和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外汇投资便利化。
资金来源及审核均放宽
外管局表示,此《规定》将扩大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明确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实物或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
同时,按照《规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将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而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并简化境外投资审核手续,取消外汇风险审查和资金来源审核手续。
此外,《规定》实施后,境内机构还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及融资性担保,并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外管局还指出,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可以汇出其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有利于缓解高储备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外管局此举,旨在鼓励企业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机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比较优良的国际资产价格下跌幅度较大,投资价值越来越显现。而在能源、国际大宗产品等领域,我国企业无论从生产角度、还是从定价机制上,都拥有越来越强的话语权。因此,在适当时机推出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宏观战略的布局。
“从国家政策上看,比较支持境内企业的海外扩张。从具体条款上看,这一规定一方面扩大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来源,使得境内企业用汇更为方便。另一方面,审批机制变得更加宽松灵活。”郭田勇指出。
此外,提高巨额外汇资产的利用效率,也是此《规定》适时推出的另一原因。我国高达2万亿元的外汇资产长期以来以美元资产投资为主。“这一投资模式已经饱受诟病。”郭田勇说,“让企业多用外汇,消化一部分外汇储备,有利于缓解高储备压力。而企业用汇,很可能比国家经营外汇更有效率。”
预留调整空间防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外管局在《规定》仍然为日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留下了灵活操作的空间。《规定》中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可以根据我国国际收支形势和境外直接投资情况,对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境外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在虽然是海外并购的最好时机。但随着企业并购规模逐渐扩大,日后风险也将逐渐暴露。”郭田勇表示,“外管局此举,说明日后会根据企业海外扩张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对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放宽或收紧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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