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表示,就电讯盈科私有化过程中是否存在“买票”行为,证监会将会要求上诉法庭具体理清有关分拆股份的问题。
每经记者 李凌霞
昨日下午,电讯盈科私有化安排获得香港高等法院的批准裁决。但是,晚上香港证监会说,香港上诉法庭已经批准证监会提出的上诉,原讼法庭裁决被暂缓执行,将在2009年4月16日进行上诉聆讯。
香港证监会上诉被批准
昨天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关淑馨正式宣判电讯盈科私有化获通过。虽然私有化方案被判通过,香港证监会昨日表示,将就此案继续提起上诉,同时香港证监会还将会继续调查“买票门”事件,并称主要希望澄清法律观点,非为反对私有化。
据香港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新闻稿称,香港上诉法庭已经批准证监会提出的上诉,上诉聆讯排期排在2009年4月16日进行。
证监会表示,就电讯盈科私有化过程中是否存在“买票”行为,证监会将会要求上诉法庭具体理清有关分拆股份的问题。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MrMartinWheatley)表示:“若干关于分拆股份的重要法律论点引起了公众的重大回响,但在今次裁决中未获充分理清,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他说:“对于香港市场及就保障小股东而言,这些论点均涉及重要的原则事宜。”
看来李泽楷私有化电盈引发的“买票门”风波仍会持续一段时间。
分拆股份是否构成“买票”?
据了解,有关于电讯盈科私有化是否合法,主要关键点在电讯盈科大股东在表决私有化方案时是否存在“买票”行为。
根据上周连续两日的聆讯案件透露,在电讯盈科第一次私有化法院会议及股东会召开之后的30分钟,盈科拓展副主席袁天凡与富通保险区域总监林孝华通过电话。因此,袁天凡及林孝华被指串通“买票”。
据香港证监会代表律师称,在香港证监会查出的849张有问题的股东投票中,有近500张均来自富通保险的经纪人。证监会代表律师表示,出现这一非正常现象的原因,是富通区域总监林孝华将持有的50万股电盈股份,分予近500名富通经纪人,最终有493名经纪人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私有化,另有7名经纪人放弃投票。证监会代表律师称,分派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予员工作为花红“不是寻常做法”。
而电讯盈科代表律师虽然承认确实有26位小股东从富通保险高层林孝华人士手中获得电讯盈科股份作为花红,股价为3.8港元至3.9港 元,但电盈代表律师认为这种股份转让的做法并不存在问题,没有不法之处。
法庭认为无证据显示存在串谋
原讼法庭关淑馨法官昨天批准电讯盈科有限公司(电盈)私有化协议安排(协议安排)的裁决称,作为法庭并不关心投票的过程,只关心投票是否忠诚,按照目前的结果显示,电讯盈科小股东的投票虽然来自不同的阶层,但都同时拥有相同的利益,因此认为他们的投票属于忠诚。
另外,关淑馨又指出,盈科拓展副主席袁天凡与富通保险区域总监林孝华过去进行的电话及短讯接触纯属巧合,虽然林孝华与袁天凡通电话,但并不表示袁天凡当时知道林孝华在做什么,因无证据显示两人串谋。
由于并无证据显示袁天凡有参与种票,因此证监会怀疑与袁天凡有关的证券公司---新邦证券,所持有的494票并无问题。关淑馨又指,由于法例并无规定不能将股票分拆,而她也认同电盈所指私有化可为股东提供套现机会,所以判决电盈胜诉。
事件回放
2008年11月4日,电讯盈科宣布其大股东盈科扩展联合中国网通提出150亿港元将电讯盈科私有化。12月31日,电讯盈科再度宣布将此前的私有化方案提价,由原来每股4.2港元升至4.5港元。2009年2月4日,电讯盈科私有化方案在法院会议及股东大会上被获通过。不过其后又传来电盈私有化存在 “买票”嫌疑,香港证监会介入调查。
2月24日,香港证监会向高等法院申请准许介入电盈私有化的法律程序,并获批准。2009年4月1日~2日,香港高等法院对电讯盈科私有化案件进行为期两天的聆讯,但未有判决。
电讯盈科于3月31日收市后停牌,停牌前报3.98港元,较私有化价格4.5港元折让了11.56%。按照此前计划,电盈将会在私有化获高等法院通过后,即向联交所申请自4月14日上午9时30分起撤销在本港的上市地位,若有关建议未能于本月23日前完成,私有化便会取消,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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