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香港现内幕交易罪首宗入狱案例

    2009-04-03 02:55
    每经记者  吕波

            2003年内幕交易被香港证监会列为刑事罪行以来,香港首次出现因内幕交易被判入狱的案件。4月1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处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公司前副总裁马汉扬及其女友内幕交易罪入狱。

            案情指出,联洲珠宝2006年实施私有化计划,并委托法国巴黎百富勤公司作为财务顾问,6月1日刚加盟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公司(现称法国巴黎融资(亚太)有限公司)副总裁的马汉扬在获悉联洲珠宝私有化建议后,将这一内幕消息泄漏给女友及兄长家人,令他们在停牌前大笔买入250多万股联洲珠宝股份,复牌后放出,非法获利港币89万余元。经香港证监会刑事检控,法院裁定马汉扬等5人十二项内幕交易及相关罪名成立,马汉扬被判入狱2年2个月,并罚款23万元,其女友入狱1年,罚款21万元,马汉扬兄长的三名家人接受社会服务令200小时及罚款45.7万元,不仅罚款总额相当于5人在私有化中获取的利润总额,此外还须向证监会缴付逾32万港元的调查费用。

            据了解,香港从2003年新的《证券及期货条例》生效,当时便规定香港证监会有权将严重个案转交法院作刑事起诉,触犯内幕交易的人士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或是监禁10年。不过该条例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以往触犯内幕交易,只交由内幕交易审裁处审讯,属于民事案件,涉案者只缴纳罚款而已,但而此次香港证监会终于作刑事起诉,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认为这将起到重要警示作用,据悉,香港证监会从去年2月起已就5宗内幕交易案提出刑事诉讼,4月20日另一宗内幕交易刑事案也将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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