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原北亚集团董事长刘贵亭一审被判无期

2009-04-02 01:52
每经记者  肖晓芬

        原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贵亭案一审昨日有了判决结果,这距离2007年1月该案首次开庭已经有15个月。昨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借地湖南衡阳铁路法院对刘贵亭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刘贵亭因犯挪用公款、贪污、受贿以及单位行贿四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昨日下午,刘贵亭的辩护律师许兰亭表示,刘贵亭还在考虑是否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2005年,刘贵亭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近1亿元,贪污1300余万元,受贿50万元。作为北亚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贵亭为其单位利益,代表单位行贿202万元、32万美元。此外,铁道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北京铁路局原局长李树田、黑龙江证监局原局长丁若鹏等也被牵涉到  “北亚腐败窝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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