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盘后,威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时任董事长黄祖超、总经理孙砚田、时任财务总监郑琳琳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魏官红
因为存在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威龙股份(SH603779,股价7.78元,市值25.84亿元)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函件。
2月17日盘后,威龙股份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6号)。
相关文书显示,威龙股份存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问题。山东证监局表示,威龙股份2022年度测算梨树资产减值时使用的部分关键假设参数不合理,未充分评估梨树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2022年度梨树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及时、不充分,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监管还指出威龙股份存在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事项。
根据公告,威龙股份存在发货及签收管理不规范、客户信用审批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该公司在甘肃武威地区、澳大利亚等地建立葡萄种植基地,但未建立生产性生物资产管理相关内控制度,上述情形不符合有关规定。
因上述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威龙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称威龙股份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上市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也被山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东证监局认为,威龙股份2022年度测算梨树资产减值时未充分评估梨树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黄祖超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孙砚田作为公司总经理、郑琳琳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黄祖超、孙砚田、郑琳琳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19157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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