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间,网红品牌“彩虹星球”在其微信公众号“彩虹星球合作社”发布文章,称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陕0113民初23588号】。文章中还称,截至目前,公司产品经20多地市场监管调查无一例产品为假有机,“为王海及王海测评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经我司举报后已被处罚”。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段炼 杨夏
12月14日晚间,网红品牌“彩虹星球”在其微信公众号“彩虹星球合作社”发布文章,称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陕0113民初23588号】。文章中还称,截至目前,公司产品经20多地市场监管调查无一例产品为假有机,“为王海及王海测评出具不实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经我司举报后已被处罚”。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彩虹星球合作社”
王海为知名打假人,“彩虹星球”背后企业则是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星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彩虹星球起诉王海,称王海自2022年10月29日起在不了解其业务模式、未进行调查了解并与其沟通的情况下,为谋求个人非法利益,通过主观臆断、歪曲解读、蓄意炒作持续恶意诋毁、诽谤彩虹星球及彩虹星球创始人王来库,制造大量不实言论和负面舆情,侵害彩虹星球的商誉,干扰了彩虹星球的正常销售经营。
不过,王海方面也对彩虹星球提出了反诉。根据记者获得的判决书(即前述【(2023)陕0113民初23588号】)显示,王海反诉称彩虹星球于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22日期间发布了多条抖音视频,均以各种语言攻击,侵害其名誉权利,视频包括《回执》《感谢支持》《樱桃检测》《股权质疑》《网暴式打假》以及《灰产打假》。
根据一审判决,王海应删除其在微博、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账户中发布的侵害彩虹星球名誉的全部图文、视频,并在上述账户中连续三日作出赔礼道歉,而彩虹星球则要删除《股权质疑》及《灰产打假》视频。
“网红品牌”起诉“知名打假人”
彩虹星球成立于2015年,其介绍称自己是一家致力于改善食品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发展的企业,通过新零售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绿色、有机、健康的食品。
据光明网报道,彩虹星球还对外宣传,公司以“改善食品安全现状,创建永续社会企业”为使命,反向定制有机食材和环保产品,以保护我们的餐桌,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地球。一度,“一个卖鸡蛋的想要保护地球”这句话,就印在彩虹星球创始人王来库的文化衫上。
记者还了解到,所谓“反向定制”,即彩虹星球通过践行“消费合作社”运营理念,并通过“社员信箱”等形式收集消费者对安心食品的需求,再以订单形式向农人定制生产,共同改善食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据前述光明网报道,在推销自己的主打产品“十零鸡蛋”时,彩虹星球还宣称完成了300多项检测,为此曾专门去询问欧盟鸡蛋的安全标准,并得到了回复。不仅如此,他们还建立了养鸡场,以及专门为鸡场建立了有机饲料种植基地,让一枚小小的鸡蛋完成了有机的闭环。
从判决书来看,王海针对彩虹星球提出的疑问,主要也是围绕上述内容进行,例如,王海称,彩虹星球本质是营利法人,该企业改善食品安全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检测后将几百项或几十项检测成为宣传的卖点,“实际检测与卖给消费者的产品没有关系,检测只对送检样品评价”。
此外,王海还称,彩虹星球并没有全面调查收集消费者需求,未按照消费者的要求种植、生产,“(彩虹星球)反向定制的模式实际是既有产品或半成品的预售或直接销售,并不实际生产产品”。
另一方面,彩虹星球则认为王海侵犯其名誉权,在起诉时,彩虹星球列举的情形包括:王海长期恶意诋毁、攻击彩虹星球及其创始人王来库,散播虚假信息;王海主观臆断、歪曲解读公司有机产品检测标准,恶意诋毁原告产品“骗人、割韭菜”;从所谓“打假”升级到“个人攻击”“网络暴力”,严重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公司蒙受严重经济损失。
12月15日中午,王海通过电话采访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收到判决书,其认为一审并未明确其所发布的具体哪些内容侵权,已在准备上诉。
一审判决:王海道歉、赔钱
双方均有需要删除的视频
从前述判决书来看,法院认为,无论是王海,还是彩虹星球,双方发布的视频、图文内容中,均有不当之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主要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王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被告王海微博、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账户中发布的侵害原告(反诉被告)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名誉的全部图文、视频,并在上述账户中连续三日向原告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声明(发布范围设置为公开)。
二、被告(反诉原告)王海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并支付律师费5000元及公证费42800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原告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抖音账号中发布的《股权质疑》及《灰产打假》视频。
四、驳回双方其余诉讼请求。
彩虹星球提供的本案判决书截选 图片来源:判决书截图
记者注意到,据判决书记载,法院认为:“食品安全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被告王海作为公民有权利对原告的产品依法进行监督和评价,但对于产品质量的认定应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审查后作出权威的审查结果,被告王海作为公众人物不应在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检查并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对原告的相关产品进行评价。”
彩虹星球曾因误导消费者被罚
王海:马上会上诉
对一审判决结果,彩虹星球在其官方公众号文章中称,彩虹星球自创立以来,始终以改善食品安全为使命,以优质产品和严苛标准回馈消费者的信任。“我们承诺:未来,我们将继续用更优质的产品和更严谨的态度践行我们的责任,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全力以赴!”
“我们马上会上诉,”12月15日中午,王海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法院判决侵权,但并未明确具体的侵权行为、内容,他说:“你得讲清楚,是哪条微博,哪些内容侵权。我们的内容都是有事实根据、法律根据的。”
他认为,只要是客观事实,只要进行的是科学的实验,作为消费者,谁都可以对市场产品进行监督。比如现场揭穿“鬼秤”(的手段),就是重量检测,哪个揭露者有重量检测资质?
记者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到,去年12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下发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彩虹星球在某短视频平台通过名称为“彩虹星球合作社官方旗舰店”的账号,以产品详情页、直播、发布短视频等形式对有机鸡蛋、黑麦俄罗斯风味大列巴、有机蓝莓原浆、有机玉米等49种产品进行宣传,部分宣传内容表述不实,误导消费者。
决定书显示,彩虹星球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主要包括5方面,一是产品信息宣传不准确;二是产品检测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整体质量,与宣传内容不一致;三是宣传数据无权威测算来源或权威证明材料;四是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五是展示信息与在售产品实际情况不一致。
彩虹星球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
但关于部分媒体及消费者质疑彩虹星球存在产品“以次充好”等问题,未见行政处罚中有与质量相关的调查结果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天眼查、信用中国等网站已经查不到该处罚决定。
记者|吴泽鹏
编辑|段炼 杨夏 杜波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片: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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