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董兴生
8月30日,铁拓机械(BJ873706,股价8.49元,市值7.8亿元)公告称,其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的事项是铁拓机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发生。
2024年3月1日,铁拓机械与福建省大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鲁建设”)签订总价1.08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占铁拓机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8%,合同内容为募投项目中沥青装备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土木工程建设,为铁拓机械募投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
福建证监局称,根据铁拓机械《公司章程》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铁拓机械与大鲁建设签订的上述合同应提交董事会审议。铁拓机械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铁拓机械及铁拓机械时任董事长王希仁、时任总经理高岱乐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庄学忠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铁拓机械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铁拓机械时任董事长王希仁、时任总经理高岱乐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庄学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铁拓机械表示,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于8月27日补充董事会审议,并于8月29日补充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福建证监局采取的措施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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