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陈俊杰
每经广州8月9日电(记者 吴泽鹏)今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宝新能源(000690.SZ,股价4.59元,市值99.87亿元)原董事长宁远喜家属石晓文处获悉,在初审中被判犯职务侵占罪的宁远喜一案有了新进展,经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2022)粤1403刑初189号刑事判决,并发回梅县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此前一审判决中,宁远喜被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因同样罪名获刑的还有与宁共事多年的温惠,后者原是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的总经理、工会主席,宝新能源董事,一审被判七年六个月。
使两人身陷囹圄的,一是9年前宝新能源一场交易价格为1500万元的商铺出售,二人被指非法占有宝新能源资产(交易价低于评估价部分)1538.476万元;二是8年前宝新能源发起定增项目,当时宝丽华集团认购3.1亿元股份,宁远喜被指从中骗取930万元的财务顾问费,温分得230万元。
宁远喜在1994年参加工作,1995年进入宝丽华集团,2000年,时年30岁的他出任宝新能源董事长,当时被媒体报道称为“A股最年轻董事长”“打工皇帝”。
宁远喜出事后,石晓文为其奔走,并在网上公开举报宝新能源实控人叶华能隐瞒香港居民身份等。今年4月,宝新能源发布更正及致歉公告,称在2007年—2016年年报中所披露叶华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的信息有误,更正为“取得香港居留权”,并在2017年—2022年年报中补充称,叶华能原取得香港居留权,2017年5月,叶华能按照相关规定向原户籍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治安大队户政部门提交了放弃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及恢复内地户口登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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