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博汇股份与相关税务部门在“‘重芳烃衍生品’是否应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
◎记者也注意到,近些年,公司每年都能从税务部门获得数亿元的退税,从而正向提振了公司净利润。
每经记者 陈鹏丽 每经编辑 陈俊杰
近日,博汇股份(300839.SZ,股价5.45元,市值13.38亿元)的一则停产公告引发广泛热议。
6月13日晚,博汇股份公告,基于目前经营资金困难,公司对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进行停产。对于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停产的原因,博汇股份方面随后向发声称,这与公司被税务部门要求“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补缴消费税有关。很快,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也发布通报,表示税务局去年发现博汇股份存在少缴消费税的风险,曾多次开展纳税辅导和约谈。博汇股份不主动配合消除涉税风险,同时截至目前,企业未予缴纳。
目前来看,博汇股份与相关税务部门在“‘重芳烃衍生品’是否应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税务部门认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博汇股份去年7月以后生产销售的“重芳烃衍生品”应以重芳烃征收消费税。但博汇股份方面坚称重芳烃衍生品和重芳烃为两种不同产品,不在征税范围。
产品认定争议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边称因经营资金困难停产,但另一边,博汇股份近期却拟拿出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如此一来,公司给出的停产理由显得有点牵强。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博汇股份与税务部门缴税分歧背后,近些年,公司每年都能从税务部门获得数亿元的退税,从而正向提振了公司净利润。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均将“消费税退税”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原因是金额较大,如果无法收回,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博汇股份专注于燃料油深加工领域,目前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在2023年7月之前,公司主要产品为重芳烃、白油等;去年7月之后,公司将芳烃产品升级为重芳烃衍生品,因此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变为重芳烃衍生品、白油等。
在去年7月之前,博汇股份已经享受了10余年的“重芳烃”消费税退税的政策优惠。但变化发生在去年6月底。
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财税11号文件)正式发布。该公告第三条明确表示,“ 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第五条指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按税收新规,博汇股份2023年7月起生产的“重芳烃”将不再享受税收优惠,要缴纳消费税。
2023年7月3日,博汇股份即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财税11号文件”的实施预计近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为了应对,公司相关产品售价已进行调整,价格向下游传导。
但很快,博汇股份就发现,将税负成本完全向下游传导是有难度的。此路不通只能另寻他路。
今年3月29日,博汇股份正式公告,收到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部门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认定公司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应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预计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亿元和2亿元,2023年公司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博汇股份同时在公告中辩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是按税目表具体征税的,即税目表中列示的产品要征税,没有列示的就不在征税范围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中均提到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为两种不同产品,并未将重芳烃衍生品归属重芳烃范畴。公司认为,去年7月后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无需缴纳消费税,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
6月13日晚,博汇股份宣布对主要生产装置停产,原因是基于公司经营资金困难。舆论很快发酵。
从相关税务部门及博汇股份的发声,不难看出,目前公司与税务部门的核心分歧在于,重芳烃衍生品到底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对此,计之然财税咨询总经理王振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据他了解,化工行业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界定和区分“重芳烃”和“重芳烃衍生品”,都统一叫做“重芳烃”。包括博汇股份之前的财报当中也未有任何重芳烃衍生品的销售。“所谓衍生品,从工艺上看,就是以重芳烃为原材料加工分离得来的。”由于业内都没有界定和区分,“财税11号文件”里自然也未作区分。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载明:“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王振华认为,重芳烃衍生品的原材料就是重芳烃,因此重芳烃衍生品就构成了重芳烃消费税最终应税实体。
国内某财经大学税务系教师也认为,“税务局(既然)认定它(重芳烃衍生品)属于重芳烃,内部在事实判断上肯定有很强的证据链”。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访问学者丁会仁6月17日晚接受记者采访表示,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重芳烃需要征收消费税,对重芳烃衍生品是否征税没有细化。“公司为了避这个税,就不生产重芳烃,而是改进工艺,生产了另外一种产品。企业认为有明显差距,不交这个税;而宁波税务局认为要交这个税。”
“关于重芳烃与重芳烃衍生品是否是一个东西,如果没有实质性区别,应该视同一个东西进行征税;如果有明显性区别,不应该征税。”丁会仁说。
去年6月最后一天,“财税11号文件”发布;7月,博汇股份就实施产品线升级,产品由重芳烃升级至重芳烃衍生品。博汇股份这一“卡点”操作也引起外界质疑,有投资者曾在互动易上直接提问,公司2023年6月30日后去改变工艺和品名,是不是为了应对“财税11号文件”的要求。
对此,博汇股份给出的说法是,2023年初,公司就提出了产品升级计划,2月完成工艺优化方案,7月快速落实产线升级。
这一解释未必能让所有人信服。前述不愿具名的财经大学税务系教师就向记者表示,整体来看,他更倾向认为博汇股份存在事先筹划避税的行为。税务部门是比较谨慎的,在情况通报中一直强调与企业的前期沟通情况,其实是在给企业一个补正的机会。“如果认定为它(企业)有偷税情况的话,影响太大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博汇股份3月27日收到税务部门《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司研判可能需要补缴消费税近5亿元,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年度生产经营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一个月后,博汇股份在公布2023年年报的同时,宣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未来一年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与此同时,公司还拟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去年8月,公司还宣布了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是12个月内,在该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据公司公告,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34.69万元;投资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4亿元,收回理财产品及通知存款6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亿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2亿元。博汇股份2023年财报显示,公司去年购买衍生金融资产1.68亿元,出售1.71亿元。
截至2024年3月末,博汇股份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将近4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6741.8万元,但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也高达6.53亿元。
追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石脑油、燃料油的税收政策演变可发现,2011年至2023年6月,博汇股份一直持续稳定获得税务部门的退税。
博汇股份2020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开始,国家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和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博汇股份当时还不存在“退税”的说法。后来,2011年1月1日起,国家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政策变更为“先征后返”,即由生产燃料油企业缴纳,使用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按实际耗用数量退还的消费税政策。
博汇股份此前主营产品为重芳烃、工业白油和燃料油等,这些产品中只有燃料油为应税消费品。但由于公司生产使用到大量燃料油原材料,属于将外购的含税燃料油用于生产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根据税收政策,公司2011年起可按燃料油实际耗用量获得消费税退税。
此后多年,博汇股份均能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石脑油 燃料油生产乙烯 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29号)所规定的消费税退还条件,持续收到消费税退税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博汇股份招股书、历年度现金流量表发现,2017年至2023年,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金额分别为2.23亿元、2.79亿元、3.63亿元、2.73亿元、2.45亿元、5.32亿元、4.26亿元。这7年里,博汇股份每年从税务部门获得的退税均超2亿元。
对应2017年度至2023年度,博汇股份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350.32万元、8945.39万元、7573.16万元、5779.28万元、3003.1万元、15176.92万元、-20294.96万元。2022年,公司收到退税金额超过5亿元,创历史新高,对应公司净利润也达到了近年峰值。而2023年,公司净利润骤降至亏损超2亿元,背后原因正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财务报表按《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大额的应缴消费税让公司净利润陷入亏损。
此外,公司在招股书中也曾明确提到,2017年至2019年度,消费税退还对博汇股份重芳烃产品影响营业成本总额分别为1.93亿元、2.48亿元和3.22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6.61%、236.56%和 372.12%。不难看出退税对博汇股份的重要性,退税收入已成为左右公司盈利的重要因素。
同时,退税收入还能直接影响公司现金流。博汇股份上市后,2020年至2022年,年审会计机构均将消费税退税作为公司的关键审计事项,原因是金额较大,如果无法收回,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悉,2020年至2023年,“消费税退税”均是博汇股份“其他应收款”的主要组成部分。
根据现行政策,若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重芳烃衍生品”的单位税额将为2105.2元/吨。
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陈铁娇律师6月17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近期不同公司被要求补缴税款的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但总的来说,这些原因都反映了税务部门在维护税收公平和打击违法行为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丁会仁则告诉记者,目前,不仅仅是上市公司,还有一些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补税情况,说明很多企业税务合规性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税务师队伍数量很大,有些企业不仅不重视税务风险,而且个别甚至还在以前的税务思维里考虑问题,使得许多历史税务问题越来越浮出“税”面。企业应该高度重视税务合规问题,否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与稳定。
“我建议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该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和税务管理。”丁会仁说。
需要注意的还有,近年来,税务部门也在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国家税务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1月到11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8万亿元,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今年初曾公开表示,2024年税务部门将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增强政策精准性和针对性,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导各类要素资源投向实体经济。
6月20日,就公司每年税费返还中有多大比例与重芳烃有关、公司资金紧张但宣布闲置资金理财的原因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联系了博汇股份,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负责人暂时不在,记者可将采访问题发至公司邮箱,公司稍后核实。截至记者发稿,尚未能收到公司的回复。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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