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ST新潮(600777)披露了关于上交所下发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对投资者关心的境外资产真实性、内部控制整改、财务等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复。
ST新潮的油气矿区权益主要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Crosby县、Howard县和Borden县的Hoople、Moss Creek和Grenadier油气田资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储量资源。其中,公司于2015年以3亿美元取得Hoople油气资产,经济可采储量为2,446万桶;2017年以11亿美元取得Moss Creek油气资产,经济可采储量超过1.7亿桶;2021年以4.2亿美元取得Grenadier油气资产,经济可采储量约为6,500万桶。
另外,公司在地下油气开发的几个关键领域拥有相应的技术专长和竞争优势,公司拥有一大批高级工程师、地球科学专家、合规、土地和运营人才,更是拥有超过员工总占比50%以上的一线生产技术人才等专业骨干,其在相关领域拥有多年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专业的生产和技术人才,是保证公司生产运营的关键力量,他们具备的专业技术知识,在租赁土地、规划开发活动、钻探、增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生产设施和管道)以及其他油井生产运营的方方面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公司宝贵的人才资源。
美国页岩油气行业专业分工细致,虽然公司通过外包来完成钻井、完井等作业,但公司的技术专长突出在对服务商相应的专业性指导和业务整合上。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专业技能和相关经济风险分析模型来分析和规划油气开发活动,包括测算油井数量和油田位置等,这些都需要公司地球科学专家和油藏工程师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了解地下的复杂性,包括地震分析、测井和岩石物理分析、流体分析、递减曲线和储量分析等,以及对地层钻探风险和经济性的充分了解。公司的钻井、完井和生产工程师提供钻井和油井作业程序,包括套管和固井计划、详细的专有水力压裂设计和计划、修井程序以及井下设备和泵设计等。
公司的竞争优势来自公司拥有丰富的内部技术经验和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司的工程师们设计生产设施、电力基础设施以及管道尺寸和材料,钻井、完井工程人员和现场承包商负责钻机和水力压裂。这些都是公司钻完井技术优势的直接体现,大幅降低了单位长度的钻完井成本。
公司的技术团队在水平井、地面生产设施以及电力基础设施运营方面也拥有丰富的技术经验,这些技术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停机时间、减少设备故障,并达到最终降低运营成本并实现最大利润的目标。
为此,美国子公司于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三度获得《Houston Business Journal》“年度创新大奖”;2022年度获得美国-中国总商会“年度杰出成就奖”;2023年度获得亚洲商会“年度企业奖”;2021年度晋级“S&P Global Platts Global Energy Awards(标准普尔普拉茨全球能源奖)”22个单项大奖中的4个单项大奖最终决赛;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年度晋级“S&P Global Platts Rising Star(新星公司奖)”最终决赛。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5.8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规模为201.0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96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35%。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49亿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96亿元人民币,基本每股收益0.3817元人民币。全年油气生产当量再创历史新高,原油报表产量1,606.84万桶,同比增产9.19%;天然气报表产量619.32万桶当量,同比增产13.88%。
ST新潮表示,公司近三年实现产量的稳步增长,是公司管理层通过适时并购油气区块,合理安排钻探开发计划,并合理规划资本开支,优化油气资产组合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形成的经营成果。回顾过去三年,为扭转自2019年以来油气产量呈现的下降趋势,同时保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2021年初,公司以4.2亿美元逆周期收购了Grenadier资产,并加大油气开发,得以在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创出油气产量历史新高。
只有保持持续对新钻井的开发投入,才能保证公司后续产量的稳定增长,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等各项经营指标。近三年,公司保持每年持续2-3台钻机作业,一台钻机一年大约打水平井20口左右。一口水平井的使用年限主要与油价相关,预期年限为20-30年左右。2021年以来,除了CPI上涨外,由于油价的上涨,直接导致油气行业包括钻机费用、套管油管、人工费用等要素的大幅上涨,受其影响,近三年单位井建设成本随之大幅增加。2022年和2023年公司产量连续创出新高,受益于2021年和2022年对新井的持续开发投入。
ST新潮在回复函中表示,虽然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有不同的意见,但是董事会高度重视市场及监管部门对此事项的关注,鉴于近期宁波鼎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事项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已充分意识到自身可能存在对特定事项的影响预判不足和对部分规则的理解存在局限性的问题。对此,公司将深刻反思、积极整改。
同时,在回复函中也明确了具体整改方案。首先,积极推进《子公司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将境外子公司纳入该制度的管理范围内。其次,公司董事会已专项讨论并追认了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担任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项。公司在未经董事会批准之前,不再调整执行事务合伙人。另外,由宁波鼎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人协议的补充协议》,规定合伙企业“实施任何事项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公司全套内控制度的规定与要求,依法依规完成必要审议决策后方能实施并生效……若任一合伙人未遵守约定擅自实施的行为无效,并应依法承担责任”,从而对其行为和决策权限实施进一步约束与规范。同时,拟对Seewave Energy Holdings Company组建董事会,委派上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担任董事,增强决策制衡机制。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信息披露内容以公司公告为准。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