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双碳”目标背景下,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能源转型的主力军,光伏产业近年来一直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装机规模逐年大幅提升。在光伏装机逐年大幅增长的同时,民营企业获得指标的比例却在逐年降低,市场份额逐年萎缩。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光伏电站投资,助力我国“双碳”目标落地。
据公开信息统计,2020-2022年,在全国发布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中,央国企获得的指标占比分别为46.8%、74.1%、79.9%,民企获得的指标占比分别为53.1%、25.9%、20.1%。2023年,全国共发布集中式光伏电站指标184.15GW,其中央国企获得指标159.92GW,占比86.8%;民企获得指标24.23GW,占比进一步缩减至13.2%。从企业类别来看,2023年指标获取量在1GW及以上的企业共30家,央国企占26席,民企仅有4席,且前17名均为央国企。尤其在风光大基地的开发上,由于投资额度及建设管理难度升级,对投资主体的规模体量等方面要求更为苛刻,地方政府在指标分配时,民营企业几乎无法实质性参与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开发。
刘汉元代表表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极大激发,民营企业数量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近八成提高到九成多。目前,民营经济概括起来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可以说,没有民营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
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明确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
刘汉元代表指出,国家出台系列支持政策给与了民营企业稳定发展的预期,有力提振了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民营企业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中日益居于劣势,指标获取比例日益降低,生存空间日益压缩,生存环境日益艰难,市场也失去了公平的竞争环境。长此以往,可能会使行业失去生机活力、创新力和发展后劲,不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需引起高度重视。
为有效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助力我国“双碳”目标落地,刘汉元代表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破民营企业参与光伏发电领域投资的藩篱。切实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禁止针对民营企业设置或变相设置准入障碍,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建立健全实施机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建议精准施策、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地方相关部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并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跟进督导,推动民营企业更大力度参与光伏发电领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