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编辑 董兴生
2月20日,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ST起步(即起步股份SH603557,股价1.45元,市值7.81亿元)及时任董事长章利民,时任董事、总经理周建永,时任财务总监陈章旺,时任董秘吴剑军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据悉,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07号)查明的相关事实显示,ST起步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1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0.7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0.41亿元。
其中,时任董事长章利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总经理周建永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陈章旺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秘吴剑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ST起步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交所要求ST起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据《每日经济新闻》2020年12月1日报道,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还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问题。
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起步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700万元罚款;对周建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章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陈章旺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吴剑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周建永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章利民、陈章旺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3年12月7日,上交所对ST起步及周建永、章利民、陈章旺、吴剑军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周建永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章利民、陈章旺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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