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可杨 每经编辑 董兴生
12月5日晚间,针对此前美国做空机构灰熊(Grizzly Research LLC)发布的做空报告,商汤方面再度作出回应称,公司重申该报告包含无根据的推测及误导性结论和诠释。公司董事会已审阅该报告,并认为该报告内的推测及结论并无依据。
此前灰熊发布的报告中,质疑商汤伪造收入及核心面部识别业务增长乏力。
灰熊在做空报告中提及两起诉讼,分别是北京市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精仪达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以及新泽尔公司苏彩通等与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灰熊认为,案件内容可证明商汤科技通过高度可疑的收入循环(round-tripping)的方式来伪造收入。
针对上述两起诉讼,商汤在今日晚间的公告中回应称,北京市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为由商汤子公司(作为原告)向其供应商(作为被告)提出的申索。而商汤并未就与案中被告所签订的供应合约直接相关的产品确认任何收入。目前,该案件已由法院移交公安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可能针对商汤的潜在犯罪活动,相关法院并未对有关事实作出裁定。
而以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则为由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汤客户)(作为原告)就买卖合约下的未付款项向其(指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提出的申索。商汤表示,该报告中所引述的与该案件相关的内容为未获相关法院采纳的被告抗辩意见,而相关法院已裁定被告败诉。
基于此,商汤认为,做空报告中基于上述两起案件的推测没有根据。
同时,灰熊在报告中认为商汤刻意隐瞒关联方。而商汤回应称,公司从未与该报告中所列“未披露本公司关联方”的公司进行任何须予以披露的交易。商汤表示,据其进一步了解,该等公司均为不活动公司或并无实质业务运营的公司。“本公司亦强调其已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有关关联交易的适用披露规定。因此,该报告内有关未披露关联交易的推测并无根据。”
针对商汤内部人士以及大股东急于抛售股票套现离场,商汤回应称,该报告中有关商汤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汤晓鸥出售股份的推测并无依据。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靳水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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