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孔泽思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0月9日早间,富安娜(SZ002327,股价8.67元,市值71.72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富安娜门店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孔泽思 摄
具体来看,事件主要涉及富安娜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披。9月28日,富安娜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以全票审议通过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未记载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值得注意的是,9月29日,富安娜披露更正公告,称公司前述决议内容表述有误,关联董事已回避该等表决事项并应计入回避票数。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富安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董事会秘书龚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指出,2022年以来,富安娜出现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对外担保总额等数据披露错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10月,富安娜对此前发布的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更正,由原公告的“219万股”变更为“87.6万股”。在2023年9月,富安娜再次发布公告更正,将对外担保总额数字的“4794,82万元”的分隔符修改为小数点。对于上市多年的富安娜来说,上述问题实属低级错误。
对此,记者也于9日上午拨通了富安娜公司电话,以期了解更多情况。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长期比较关注经营层面,此前在信息披露的意识上稍有欠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更高要求的,公司接受批评,也会提升信披质量,杜绝此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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