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熊嘉楠 每经编辑 董兴生
刚“脱帽摘星”一个月的皇台酒业(000995.SZ,股价16.5元,市值29.27亿元)被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今日早间,皇台酒业发布公告称,深交所向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赵海峰、董事兼总经理代继陈、时任财务总监魏万栋、副总经理陈兵、时任董事会秘书段文新发出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将进酒》记者获悉,8月24日,甘肃证监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对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4号)和《关于对赵海峰、代继陈、魏万栋、陈兵、段文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5号)。
决定显示,经查,2022年皇台酒业通过供应商泸州市巴舟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基酒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兵实际控制的公司供应,涉及金额1301.64万元。2022年,皇台酒业向陕西青山绿水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酒类产品,涉及金额350.69万元,青山绿水由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长安盛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两起关联交易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5%和2.63%。
因公司未履行以上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皇台酒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赵海峰、代继陈、魏万栋、陈兵、段文新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在公司及相应高管被甘肃证监局处罚后,公司迟至2023年9月14日才对上述事项补充审议并于2023年9月16日对外披露。
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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