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信息显示,被冻结了24小时的“珠海万达商管50亿股权”解冻了,一天之内价值超过1200亿元的股权被封了又悉数解了。
据了解,此次冻结的珠海万达商管股权源于万达和广东一家企业的经济纠纷,公示信息一出引来众多媒体的报道。
据了解,珠海万达商管正处于申请上市过程中,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2022年净利润达75.34亿元。此次被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50.7亿股权占总股比约为78%,根据之前启动IPO时的公开估值,珠海万达商管Pre IPO投资人的入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4元,按此计算此次被冻结的珠海万达商管50亿股股权价值约为人民币1242亿元。
7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通过个人微博发表了看法。
刘纪鹏教授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超额查封,主要还是法院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一是实收资本就是企业的净资产的误区。以大连商管为例,净资产是实收资本的65倍。二是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的误区。注册资本只表示企业在未来时期要达到的资本数量,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当前实缴的资本金额。上海虹口法院冻结的这19.8亿,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19.8亿资产。刘纪鹏解释道,该笔股权是对应着大连万达商管1287亿的股权资产,与双方争议的标的资产13.8亿相比,高出94倍之多。
企业存在经济纠纷通过司法冻结是很正常的司法手段,但是如果应用不当,就会带来负面效应。最高法在2020年专门出台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应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