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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行业务监管有多严?十年前一个新三板项目,竟让换了东家的他收警示函

    每日经济新闻 2023-04-24 22:06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赵云    

    全面注册制下,投行业务成为监管风暴的重点区域。

    4月24日,新疆证监局向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小组负责人郑玥祥下发警示函。《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该项目要追溯至近十年前的2014年。不但这位项目小组负责人郑玥祥早已从宏源证券离职(目前在国金证券供职),而且亿丰洁净也已经摘牌,这位原负责人仍收到了罚单。

    十年时间换了东家 仍收罚单

    从新疆证监局的罚单来看,郑玥祥的违规行为很单一:他在宏源证券任职期间,作为亿丰洁净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小组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2014年1月至7月前五名主要供应商情况尽调程序履行不到位、核查不充分。

    《每日经济新闻》查阅亿丰洁净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发现,该说明书签发于2014年10月13日,距今已有近十年历史。郑玥祥作为项目小组负责人,在“主办券商声明”一栏进行了签名,表示“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近十年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这份罚单中所涉及对象也发生了很多改变。

    第一是亿丰洁净摘牌了。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3年、2014年1至7月,亿丰洁净其实财务表现还不错,分别实现净利润47.76万元和153.8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和0.25元。但2017 年10月,亿丰洁净爆发重大风险,资金周转紧张并受到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公司账户于 2017年9 月28日被冻结,自 2017年8月开始未发放员工工资,自 2017 年 12 月下旬开始停止生产经营。2017年年度,公司年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并因此变更为ST亿丰。公司实际控制人等还涉及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系列违法行为。此后ST亿丰再未编制年报,最终于2022年3月被股转系统摘牌。

    第二是宏源证券已成为了申万宏源的一部分。宏源证券是A股第一只券商股,其股票自2013年10月30日停牌,至2014年7月25日公告出台申银万国合并宏源证券的方案,时间历时九个月。该重组为证券业规模最大合并重组。?2015年1月20日,申银万国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了宏源证券,并更名为今天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郑玥祥代表宏源证券担任亿丰洁净的主办券商时,已是宏源与申万即将合并的前夕。

    第三,郑玥祥离开了宏源证券。中证协信息显示,他2012年取得保代资格,2016年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离职并加入国金证券,目前在国金证券正常执业。

    但新疆证监局仍然对郑玥祥在上个东家十年前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处罚,指出其对亿丰洁净执业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下称《非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非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投行业务成罚单重灾区 多名保代曾被认定为短期不适当人选

    近年来,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监管不断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投行成为收罚单重灾区。

    2022年全年,多家券商投行收到罚单。其中收到警示函的有招商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华安证券、中天国富证券等;被责令改正的有国泰君安、联储证券、民生证券、东莞证券;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有安信证券、华龙证券、国融证券。华金证券因违规问题严重,于去年11月被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着力加强投行管控。

    此外,2022年12月16日,证监会对申万宏源保代杨晓、张仕源认定为不适当人选6个月措施的决定,因其保荐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

    上周,投行合规再出重磅新闻。2023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ST紫晶、*ST泽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ST泽达、*ST紫晶将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

    两家券商投行也因此被推上风口浪尖。东兴证券在*ST泽达案中因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ST紫晶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601066)则发布公告,如*ST紫晶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信披违法违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拟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证监会也在有关*ST泽达、*ST紫晶的新闻稿中表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专业能力、合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业水平等,是保障证券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如果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案件中发现相关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4119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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