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拉卡拉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本次重大事项以及后续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每经记者 宋钦章 每经编辑 廖丹
日前,第三方支付行业上市公司拉卡拉(SZ300773,股价17.65元,市值141.20亿元)发布公告,自曝“跳码”问题。今日收盘,拉卡拉股价大跌13%。
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告诉每经记者,“跳码”一直是行业顽疾,但支付机构自曝“跳码”的现象在业内确实比较罕见。
据了解,央行已于2021年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跳码”等行为加强了监管。
4月18日,拉卡拉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公司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本次重大事项以及后续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所谓的“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即是支付行业常常提起的“跳码”行为。
据了解,业内有支付公司通过后台技术手段,将消费的标准类商户改为优惠类或公益类进行结算,赚取中间的费率差价利润。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跳码”一直是支付行业的顽疾,但从来没有支付机构选择主动公示这类行为。
提到“跳码”,就不得不提到“96费改”。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央行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进行了调整,于2016年9月6日正式实施,因此被业内称为“96费改”。调整后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项目及费率为:
收单服务费由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实行市场调节价;
发卡行服务费由发卡机构向收单机构收取,其中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不高于0.45%;
网络服务费由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别向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收取,两者均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96费改”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自本次刷卡手续费调整措施正式实施起2年的过渡期内,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
“商户由于享受了银行、清算机构和支付机构共同提供的银行卡收单服务,需要将日常‘流水’金额的一定比例以服务费的形式缴纳。‘96费改’后已经形成了0.6%的标准类商户、0.38%的优惠类商户和0%的减免公益类商户的固定模式,且过渡期一直持续至今。”王蓬博表示。
不过,差异化费率也让不少支付机构钻了空子。王蓬博坦言,支付机构正是利用“96费改”后对民生类和公益类商户的优惠政策,通过自身系统技术变造等手段,将标准类商户变造为民生或者公益类商户,在差异化的费率定价之下,以获取更多利润。
实际上,2021年10月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即针对的此类行业顽疾有所规定。其中,对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做出了专门规定。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特约商户编码、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等5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02284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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